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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党委(党组)纷纷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细心的人们发现,今年党委(党组)书记们的讲话,与以往有一个明显不同,那就是在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少了“我希望”,多了具体明确,有时限、有目标的任务部署。
从“我希望”到“提要求”,意味着党委(党组)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了自己的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观念深入人心,主体责任正在各地各单位落地生根。
巩固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为做好今年工作要重点把握好的第一项。全会要求,今年要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这表明,主体责任已从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先扛起来”阶段,迈入层层传导、严肃问责的深入推进阶段。
从开开会、表表态、签签责任状,到出思路、抓落实,部署推动、检查考核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转换上,越来越多的党委一把手完成了从“全面领导”向“第一责任人”的顺利过渡。
这一转变来之不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但是,近些年,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却“包打天下”,干了大量分外的事,结果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必须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王岐山同志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仅去年4月11日至5月12日一个月内,他就以“两个责任”为内容,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并要求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成7个组,分赴各地,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调研指导。
中央释放出的信号强烈且明确:“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
认识逐步深化——
什么是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主抓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
为什么要落实主体责任?它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认识决定行动——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党委(党组)认真执行向中央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任务分解等相继出台,“两个责任”从文件要求,变成了一条条具体明确的操作性意见。
仅2014年上半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发表关于“主体责任”的稿件175篇,其中省部级领导同志访谈、署名文章42篇,公开表态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其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中央三令五申。但是,只挂帅不出征、虚化空转、消极懈怠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有人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有人会上表态很坚决,但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部署、不推动、不考核,干部出了问题,仍然认为是纪委的事。向上级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时,则以日常业务工作或述职述廉情况应付差事。
有人等靠思想严重,在主体责任的细化、具体化以及问责追究方式方法上,不愿论证调研或结合实际多想办法,总希望中央能发文件、下通知,好照单办事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中央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省衡阳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问责表达出中央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坚决态度。
事实上,一年多来,各地结合实际,已在问责措施、办法上进行了积极探索。甘肃省对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按情节轻重,将问责细化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等类别。福建省委印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省纪委日前发出《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5起典型案例
全会指出,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专家认为,此次全会明确了“一案双查”的范围,为各地执行提供了标准和依据。而点名道姓的通报制度,也将进一步形成威慑,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
敢于担当,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
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在五个方面提出要求: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全会强调,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
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更加明晰。
作为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的主体责任厘清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一样需要重新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将之准确定位于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
全会进一步强调,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有权必有责。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
有责就要敢担当。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
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
担当就是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不能因为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
担当就是敢于实践,不等不靠。落实主体责任,如何细化责任内容,把握问责处分标准?如何开展检查考核?如何使约谈督促更有针对性 这些中央不可能一竿子插到底的问题,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担当就是敢唱黑脸,敢于监督。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触及和影响一些人的利益。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担当就是要面对考验,“敢”字当头,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在自己履行好职责的同时,把责任压下去,出了问题就要追责,让每一个干部都把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尽职尽责,对党忠诚,不负重托。(本刊记者 石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