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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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从严监督执纪。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严治党与依规治党是辩证统一的,从严治党必须依据党规党纪,没有党规党纪的约束,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严”不是突破党纪规定、逾越国法的“严”,而是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纪律审查,依法办事,依规依纪处理。
去年以来,青海省纪委把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围绕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等重要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十严禁”规定、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规定三十余件,初步形成了覆盖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执纪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重点要对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出行为规范,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修订《关于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试行意见》等,以完善的制度规范落实从严治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