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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从7个方面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国际追逃追赃为其中之一。这充分说明此项工作在新的反腐败形势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五次全会对追逃追赃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怎样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同志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就追逃追赃工作对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
全会传递出“有逃必追”的强烈信号
追逃追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腐败分子携款外逃,败坏党风党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能否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关乎反腐败成效,关乎国家形象。
党中央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列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
2014年,在声势浩大的追逃追赃行动中,仅公安部开展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另有一批逃往境外的腐败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受审或在国外被判刑入狱。去年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就是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
五次全会提出狠抓追逃追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追逃追赃工作以“狠”字开头,体现了中央抓追逃追赃的决心,同时也发出一个信号:今年的追逃追赃力度只会加大不会减小,外逃腐败分子即使跑到天涯海角,都坚决将其追回来绳之以法。
“落实到工作上,‘狠’字主要通过抓个案体现,今年,既要有重点案件的突破,又要有数字的积累。”“追逃办”同志介绍,抓个案主要从五个方面推动。第一是中央“追逃办”确定的重点案件,要咬住不放、穷追不舍。第二是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追逃办”成员单位梳理出一批重点案件,由各部门推进。第三是要求地方建立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后,在大起底、摸清底数基础上,对每个省提出一批重点案件,督促各地及时调查取证、采取边控等措施。第四是紧密追踪提供给美、加、澳等主要外逃国的名单,加强执法合作,并及时向外方提供新的名单。第五是通过开展一系列追逃追赃行动,对外逃腐败分子多头追击、重重围剿,布下追逃追赃“天网”。
工作部署体现出“一盘棋”的整体思路
全会2015年工作部署中,把“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放在首位,要求加强对追逃追赃工作的统一领导,凸显了中央对开展此项工作的“一盘棋”意识。
这一思路是对以往工作实践认识的提升。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2007年至2013年,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98人,公安机关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00余人。但从总体来看,外逃人员跑出去的多、抓回来的少,追逃追赃依然是反腐败工作中一个亟须加强的环节。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腐败分子把外逃作为后路。”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是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强”首先需要找到“短板”。对于追逃追赃工作来说,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追逃追赃职责分散、部门各自为战协作不够,二是外逃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对外合作渠道不畅,四是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统一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协调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赃的基础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推动各项工作务实开展,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各单位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使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强大合力的国际追逃追赃,在全球发出中国最强音,引领了反腐败国际合作向务实合作发展。
2015年,将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统一领导。对内,加强中央各部门间协作的同时,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省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省区市纪委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摸清底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对外,继续推动双边、多边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把追逃追赃作为领导人出访、会晤的重要议题,推动国际间追逃追赃合作进一步达成共识。
一切指向“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根本目标
“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全会对追逃追赃工作这一目标要求,既体现了惩治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也是在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形势下的攻坚之举。
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员、资本跨国境流动的增加,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出跨国境的趋势,发达的交通工具、通讯技术和金融服务更是为腐败分子藏身和隐匿犯罪所得提供了便利条件。国外成为一些贪腐分子的“避罪天堂”。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必须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彻底打消企图外逃者的侥幸心理,这也是追逃追赃工作的根本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无疑要在全球范围实现追逃追赃“全覆盖”。2015年将从三个维度织密国际追逃追赃天罗地网——
对外,利用多边会晤、双边谈判推动国际协作,建立“合作网”。多边方面,主要包括履行好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秘书处职责,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推进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联络人机制”建设;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等。双边方面,主要包括深化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框架下的追逃追赃合作;推动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和完善双边合作机制,加强追逃追赃个案合作等。
对内,构建纵横交织的“互联网”。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间横向协作,高效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加强从中央到地方纵向协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的追逃防逃工作机制;加强对外逃信息的综合分析和互通共享,做到动态管理、联合行动。
同时,打造追逃追赃“法网”。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修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违纪外逃的性质和相关处分规定,敦促有关部门着手制定刑事司法协助法律法规、出台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司法解释、 研究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
构建一个覆盖全球的追逃追赃网络,实现追逃追赃无死角,让贪腐分子无处藏身。纵观全会追逃追赃工作整体部署,内容具体、措施有力。
2015年,射向外逃腐败分子的利箭已经发出!(本刊记者 滕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