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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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 2018年第6期《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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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懂监察法里的“中国话语” ] 导语

法者,治之端也。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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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监委成立了 ] 评论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了,开启了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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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程回顾 ] 矢志破解自我监督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矢志破解自我监督难题,努力练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迅速夯实地基、架梁立柱,试点推开后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顺利“封顶”,让人们再次感叹新时代的“中国效率”
纵览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以来的历程,纪检监察机关大致也经历了三次大的职能转换,每次转换都是一次上升、一次进步、一次嬗变。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推动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顺应时代大势、契合党心民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经党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这在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党史国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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