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构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完整闭环,有助于实现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提升转变,更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体推进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怎样的思考认识、感悟体会?工作中还存在哪些短板弱项?近期,本刊记者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对在班学员进行了采访。
问题1 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四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李芳(山东省聊城市纪委常委):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四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正风肃纪反腐的完整链条。在我看来,办案是“利剑”,通过审查调查形成震慑,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治理是“良方”,针对办案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监督是“防线”,以常态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教育是“根基”,通过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以办案为突破口,以监督为保障线,以治理为落脚点,以教育为着力点,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深化治理、预防教育”的工作闭环。
郭栋(陕西省榆林市委巡察组组长):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构成一个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动态系统,我理解他们共同服务于维护秩序、规范行为、促进发展、保障执行的目标,形成预防、发现、纠正、规范、提升的工作循环。四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忽视教育,则根基不稳,问题频发;放松监督,则问题滋生,规则虚设;弱化办案,则权威丧失,秩序混乱;脱离治理,则方向不明,各自为战。只有责任贯通、协同发力,才能构建完整工作链条和同查同治工作格局。
薛东河(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办案、教育、治理、监督”四者一脉相承,统一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内在逻辑,是落实“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的有效措施和具体抓手。“办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通过惩治让腐败者付出沉重代价;“治理”强化“不能腐”的约束,通过“监督”确保治理整改落实到位;“教育”强化“不想腐”的根本,通过思想上的自我革命从源头上清除贪腐之念。四者是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办案”惩治问题、有力震慑,“治理”解决问题、督促整改,“监督”发现问题、防微杜渐,“教育”预防问题、以案为鉴,四者互相作用、动态提升。
问题2 当前,影响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四者贯通的短板有哪些?原因在哪里?
蒋建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结合巡察工作来看,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四者贯通主要在思想、协作和机制三个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板。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重整改、轻预防”“重业务、轻教育”的现象,将三者割裂开来,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协同配合不足,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之间,被巡察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缺乏长效机制,部分单位在巡察整改中,存在“就事论事”现象,整改措施缺乏系统性和长远性,未能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教育工作缺乏持续性和针对性,未能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
薛东河:一是办案部门与治理部门存在信息壁垒,两者信息不通畅、不共享,导致案件中暴露出的系统性问题不能及时传递至治理环节。二是治理措施容易“悬浮化”,部分治理措施并非基于案件暴露出的实际问题制定,制度建设缺乏针对性优化。三是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尚未形成“一盘棋”思维,各项工作的协同发力的标准和责任目标仍存在模糊地带。
龚秀辉(重庆市巫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实中,重办案、轻延伸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容易影响办案、治理、监督、教育贯通协同作用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之间联动配合程度还有待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只有查办案件,应当更加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发挥查办案件发现制度漏洞、促进综合治理的作用,形成惩治腐败的坚强合力,真正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教育一片。此外,从县级层面来看,有些办案人员缺乏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撰写综合性材料、提出整改意见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效果。
问题3 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如何实现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李芳:在案件查办中,要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从腐败案件中剖析作风问题,及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教育取得实效。例如,聊城市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风腐交织案件过程中,将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全流程贯通,市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如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对风腐问题集中攻坚。对外要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一体化部署、整体性推进,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孤立治理模式,方能实现“惩、治、防”协同发力。
蒋建国:巡察工作中,我们建立“发现问题、推动治理、强化教育、深化监督”的闭环机制。发现问题后,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治理;在整改过程中,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认识,确保整改到位;后续通过回访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检验治理和教育效果,推动监督工作不断深化。比如,一次市委巡察中,巡察组发现某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深挖不正之风背后腐败问题,发现其存在插手工程项目、套取公款等问题,巡察中即作为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同时将此问题纳入巡察报告,反馈其所属党组织,督促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