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缺乏经验,宣传引导、执法检查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感谢组织包容我的错误并减轻责罚……”近日,在听到容错纠错认定结论时,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某某如释重负。
此前,当地电视节目曝光了各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形同虚设、田间地头仍有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的情况,县纪委监委随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得知,2021年,嘉鱼县农业农村局争取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县名额,由章某某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在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且拨付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章某某先行先试,在全县设立了8个回收站,选取158家农资经营店建立了回收点,并在各镇张贴公告、分发传单,提醒农资经销商和农药使用者尽义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因在个别环节履职不力,工作成效不如预期,出现社会负面评价。
章某某的做法是否适用容错情形?县纪委监委展开激烈讨论——
“县检察院履行公益性监督职责时,曾对农药废弃物回收点没有实际投入使用问题立案调查,并且向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章某某对该问题整改不力是否属于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
“关于‘农药废弃物回收点没有实际投入使用整改不力’的问题,客观上因缺少资金,没有配齐相关回收设施。章某某在现有条件下,已经采取了部分措施。根据《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内容,章某某是符合容错减责情形的。”
“开展容错纠错工作,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不能因为问政曝光,就不敢区分、就不予以容错。如果对章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利于将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到案件处理中,也不利于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必须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兼顾情理,才能让干部心服、群众信服。”
最终,经综合研判、集体讨论、程序审核,该县纪委监委决定对章某某容错减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惩前毖后,更要治病救人。县纪委监委根据章某某年龄特点、心理状态等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使他认识到履职尽责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也帮助其从问题中、跌倒处走出来、爬起来,更好投入工作。“刚受到处分时,心理压力确实比较大,做事也畏首畏尾,生怕再出错。经过这次‘暖心谈话’,我深深体会到了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一定更加积极履职作为,回报组织的信任……”章某某向再次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袒露心声。
近年来,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启动问责调查程序时,同步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开展容错纠错。该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配套机制,制定印发《咸宁市经济工作容错免责事项清单》等多项制度,明确10种可容错的具体情形。同时,针对少数单位“不敢容”“不会容”等问题,通过法规解读、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论理。
握好容错的“尺子”,还要找准纠错的“方子”。该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约谈、诫勉、责令纠错等手段,推动干部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与此同时,对受到容错减责的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回访教育,从内心深处消除干部的心理顾虑,更好迈开干事创业的步子。(方明威 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