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多措并举全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常态长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构筑起防“破纪”、防“破法”的坚固堤坝,以纪律自觉增强抵腐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狠抓纪律执行,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力
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党员干部具有强制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实践证明,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方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等重要任务跟进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见效。更加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深入推进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党员干部涵养尚俭戒奢、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使党员干部严守底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激励“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紧抓纪律完善,持续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我们党抓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宣示了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加强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防控风险隐患。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突出制度够用好用、务实管用,为党员干部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去年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期间,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见效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助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取得新进展。要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把严厉惩治、形成震慑与健全制度、划出红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制度治本功效,引导党员干部常存戒惧,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一手抓办案惩治,一手抓整改治理,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深入研究案发原因和规律,查找案件背后的制度机制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持续督促监督单位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常抓纪律教育,持续滋养不想腐的感召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关键在常态长效,通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
常抓纪律教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纪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坚决纠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营造尊崇纪律、遵守纪律、捍卫纪律的良好氛围。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党纪教育同党性教育、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贯通融合起来,加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抓好新发展党员的纪律教育。做实党员干部提拔交流、岗位调整、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的纪律教育、纪律提醒,让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中。创新纪律教育方式,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挖掘推出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廉洁理念。持续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编辑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廉洁文化建设与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廉洁文化中的纪律教育元素,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从内心深处摒弃贪腐之念,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要深刻领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一个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打通“三不腐”之间的内在联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贯穿一体推进“三不腐”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促进“两个责任”抓纲带目,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纠正只要权力不要责任、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