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决策,是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对于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清廉浙江建设过程中,浙江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以省纪委全会形式通过为清廉浙江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八大行动”,协助省委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设清廉浙江,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群众评价2018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5.5%。
坚持鲜明的政治导向,使“两个维护”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航之舵。政治导向是根本导向,决定清廉浙江建设方向,决定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在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这“三个地”的真切情感,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工作,开展“政治监督大护航”行动,以高度自觉的维护意识、维护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盯牢政治大局抓监督,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基层减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全局工作,开展一系列专项督导,推出一揽子专门举措,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浙江落地生根。盯住政治纪律抓监督,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查纠,严肃处理。今年1至4月,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9件,党纪政务处分97人、同比增长56.5%。盯紧政治生态抓监督,严格执行以“七查七看七评”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制度,做准做实对地方和单位的月评季评、年中中评、年终总评,并建立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档案,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坚持鲜明的“三转”导向,使聚焦主业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统筹之法。在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过程中,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严格对照“三转”要求,严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在主责主业上聚焦聚焦再聚焦,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决不缺位失位。省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机关该管的工作、该负的责任凝练成政治监督大护航、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深化、巡视巡察大联动、惩治腐败大震慑、精准监督大提升、社会共建大促进、锻钢铸魂大练兵“八大行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坚决落实。对于职责范围外的责任,决不越位错位,把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工作,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交给主责部门。同时,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其作为巡视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等清廉单元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下去。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今年1至4月,全省对285起问题进行责任追究,16个党组织、251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9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坚持鲜明的系统导向,使标本兼治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策。在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中,我们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共进、形成合力。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上持续加压。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数、立案数、处分数、移送司法机关数呈现“一降三升”的良好态势。今年1至4月,立案数、党纪政务处分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又分别同比增长19.8%、21.2%、50.8%,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同比增长59.2%,并追回了莫佩芬和潜逃25年之久的袁国方2名“红通人员”。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的同时,做深做细做好办案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防线。在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上持续加力,坚持不懈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净化一个地方。去年,通过违规借贷、违规房产交易“两项治理”,核查领导干部近2万人次、累计处理干部456人、党纪政务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的基础上,督促推动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取得较好效果。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持续加码,协助省委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营造以案为鉴、以案促教的强大声势。活动开展以来,多名领导干部主动投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效能得到了提升,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鲜明的价值导向,使精准监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精髓之要。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过程中,我们把加强监督、抓早抓小摆在突出位置,把干部少犯错不犯错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价值来贯彻。今年1至4月,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5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3.1%,比去年平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在重点监督上聚焦发力,通过完善省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增设监督检查室等举措,紧盯关键少数。在精准监督上聚焦发力,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注重向信息化建设要质量,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纪检监察领域的运用,省纪委省监委专门设立信息技术保障室,全面助力精准监督、高质量监督。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针对信访举报中的诬告陷害行为,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好为干部的澄清正名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已为545名干部公开澄清问题,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在合力监督上聚焦发力,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种监督”力量的工作联动、信息联通、问题联查,有效提升综合监督效能。以巡视工作为例,十四届省委第四、第五轮巡视发现重点问题数量比上两轮增长21.3%,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情况报告呈逐轮递升态势。
坚持鲜明的改革导向,使创新体制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改革创新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建设清廉浙江的关键一招。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全面推动制度优势向建设清廉浙江的治理效能转化。出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等7个重要文件,有效解决纪法贯通难点、法法衔接堵点,去年我省采取留置措施人数同比增长227%。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为重要着力点,协助省委制定出台深化改革意见,实现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经费保障等“六个一体化”,工作活力得到全面激发。坚持不懈往横向拓展改革,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出台关于推进高校、省属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完成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并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往基层延伸改革,在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今年1至4月,全省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189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23.5%。同时,总结提炼村务监督“后陈经验”等基层经验做法,与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建设形成合力,让“老百姓家门口”的监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鲜明的队伍导向,使锻造执纪铁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事之基。在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把锻造执纪执法铁军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着力以高素质干部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力提升忠诚高度,充分利用浙江“三地”宝贵资源抓思想政治建设,省纪委监委机关通过每月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次纪检监察学习讲坛等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在全省部署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大学习大练兵”活动,对照全覆盖的目标,大抓业务培训,分4期完成全省1997名处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目前正在组织处级以下干部的业务培训。聚力提升清廉纯度,部署开展“清廉机关宣教月”活动,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并首次通报了去年全省查处的12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刀刃向内绝不手软。同时,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从社会各界优选聘请24位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