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理论文章,系统论述了关于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的若干重大问题,为学习实践新发展理念提供了新的重要遵循。新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指引中国前行的重大发展理念,对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新发展理念中,“创新”排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纪检监察自然也包括其中。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过程中必然不可缺少“创新”的力量。
3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强调指出要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这些目标对于全党上下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至关重要,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同时,这次主题教育是拧紧“总开关”的重要举措,某种程度上对于推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回顾本月,“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持续发挥。9日,秦光荣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9日,刘士余同志主动投案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主动投案,充分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论断。同时,“不能腐”的笼子也在不断扎牢。5月27日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政治标准,有着鲜明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