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的开篇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像是对全球腐败现象的一个隐喻。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彻底摆脱腐败的困扰。然而,基于政治经济体制、社会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各国的腐败程度和形式又有所区别。正是这种一致性和差异性的存在,为我们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丰富的参考,有助于我们更加理性地看待腐败现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
西方发达国家:体制性腐败现象根深蒂固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多以“清廉国家”、“民主国家”自居。不可否认,相较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达上百年治理,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国家治理体系,但实际上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治理腐败的答卷。
近些年,从西班牙王室到德国教会,从英国“报销门”到米兰世博会,从以色列前总理奥尔默特到日本东京都知事猪濑直树,见诸报端的腐败丑闻从未间断。即便如澳大利亚、瑞典等世界公认的廉洁国家亦不能独善其身。腐败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依旧普遍存在,特别是政治献金、游说交易、“旋转门”等体制性腐败现象根深蒂固、流弊至今,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部分。这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整体运行机制建立在政党选举之上,而选举又离不开利益集团的金钱支持,竞选上台的政党及候选人再对利益集团投桃报李。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政治腐败的根本逻辑所在,决定了“阿布拉莫夫游说丑闻”之类的事件还将不断上演。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明”之处,就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处理给政治腐败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今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取消了对个人在两年选举周期内捐助候选人的总金额上限,进一步放松了对政治献金的限制。西方发达国家将腐败“合法化”的过程由此可见一斑。另外,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将腐败限定在经济领域、主导国际舆论话语权等方式,使得腐败问题看起来没有那么严重了。
因此,我们要全面客观地看待西方发达国家的腐败现象,既应肯定他们的一些成功治理经验,也要看透其本质。如果把局部当全局、把微观当宏观,就可能细节真实而全局失实。
发展中国家:腐败呈现不均衡分布
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千差万别,腐败程度和形式存在显著差异,反腐败成效也是大相径庭。在此,笔者选取一些典型性国家进行剖析,虽不能反映问题的全貌,但也能管窥发展中国家腐败现象的整体生态。
金砖国家。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中国的迅速发展以及巨大潜力,改变了世界经济结构和全球利益格局,然而,由于法制、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腐败已成为金砖国家前进道路上的最大威胁,随时可能吞噬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虽然近些年,金砖国家在反腐败问题上做过不少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在俄罗斯,寡头资本家不仅控制着经济命脉,还把触角伸向政治领域,操纵媒体,左右选举。尽管普京发起多次“反腐风暴”,但反腐之路荆棘塞途。在巴西,政治腐败严重,贪污贿赂成风,近30年来,历届总统均陷入腐败丑闻。在南非,近年来不断曝出“旅游门”、“军火交易案”等令人震惊的腐败案件。印度是亚洲乃至全球最腐败的国家之一,金钱与家族政治联姻,裙带关系盛行,官僚作风严重。今年5月,印度百年老党国大党因打击腐败不力而下台。
西式民主输入国家。如果把目光转移到拉美、非洲、东南亚的一些西式民主输入国家,就会发现,相比较于“民主化”之前,这些国家的腐败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陷入新的困境。以印尼为例,苏哈托上台后,在长达32年的军政府统治期间,大肆收受贿赂,疯狂侵吞国有资产,聚敛了巨额财富。苏哈托下台后,印尼的政党政治重回多党制,开始了“民主化”历程。然而,没有了强势的权威进行统治和管理,又缺乏西式民主赖以生根的社会经济条件,腐败态势愈加失控,处于“新者未立,旧者已亡,怅怅无归”的脱序状态。在泰国、埃及、海地等其他西式民主输入国家亦是如此,“反腐败”只是各政党吸引选民的口号,期待中的清廉政治渐行渐远,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也由此中断或者延缓。事实证明,西式民主并不具有普世价值,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
腐败程度严重的一些国家。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的腐败形式比较高级、善于“掩饰”的话,柬埔寨、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苏丹等国的腐败则是初级的、赤裸裸的。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高层缺乏治理腐败的决心和能力,社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官员贪污索贿明目张胆,加上经济停滞、战乱、教派矛盾、极端主义等问题互相交织,陷入了“腐败、动荡和落后”的恶性循环。从表面上看,政治强人、军事强人长期执政下的国家政权坚不可摧,实则腐朽不堪,往往因为一个偶发事件,便轰然倒塌。远的如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扎伊尔前总统蒙博托,近的如突尼斯的本阿里、埃及的穆巴拉克都是突出的例子。
跨国公司:腐败问题国际化的重要推手
经济全球化把世界连成一体,贿赂之风也随着跨国公司的扩张蔓延到全球。因为跨国公司在当今国际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十分巨大,所以它们造成的影响有时甚至超过了一些主权国家。许多跨国公司为了获取商业机会,赢得更大的海外市场份额,不惜铤而走险,以支付巨额咨询费、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免费豪华旅游等手段贿赂外国政府官员。德国“西门子海外行贿案”、英国“葛兰素史克行贿案”等案件,充分暴露了跨国公司与他国政府官员权钱交易的内幕。值得警惕的是,在跨国公司大肆行贿的背后,一般都隐藏着颠覆政权、和平演变的图谋,这一点已在一些国家发生的政治动荡和“颜色革命”的事例中得到印证。
几点启示
客观理性地看待我国现阶段的腐败现象。腐败,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也不是某种制度的专属品,而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具有十分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看待我国现阶段的腐败现象,不能脱离世界这个大背景,否则,就会偏离真知、滑向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心,但与此同时,各种杂音也随之而来,“政治斗争论”、“体制归因论”甚嚣尘上。对此,我们既要警惕其背后的别有用心,有针对性地正确引导舆论,也要学会在挑剔声中聚精会神、排除干扰,用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回应各种杂音。
积极参与全球腐败治理。全球的问题需要全球共同治理。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必须主动出击,才能更好地追缉外逃贪官、追缴腐败资产。前不久,在巴黎举行的经合组织年度财长会议上,包括瑞士在内的47个国家,签署了关于实施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这预示着拥有避税天堂之称的瑞士将告别几百年来保护银行客户隐私的做法,对于打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这启示我们,应积极推动反腐败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共筑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
抓住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世界各国的腐败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之中。在过去的百余年里,有一些国家走出了腐败高发期,而有的国家腐败状况却持续恶化。世界经验表明,腐败虽然难以根除,但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也要看到高层反腐决心、经济实力、科技支撑等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强力反腐所形成的震慑效应、政治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已经开始显现,反腐败渐入佳境。我们必须抓住这样的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充分利用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保持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势头,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