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情况相比农村更为复杂,社区群众对切身利益受损的问题反映也更为强烈。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都有为群众服务的相关职责,而这三方主体的不作为、乱作为是造成社区群众利益受损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以监督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认真履职,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盘点共有资产,管好小区的“钱袋子”。小区有多少资金资产归全体业主共有、每年收益几何、资金如何管理等问题,即使是现在向绝大多数市民发问,能回答清楚的也屈指可数。群众不知情、监管不到位,极易产生共有资金被侵占、套取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街道、社区看住管好业主共有资金。在湖州市全面推行“业账社管”“业标街招”的基础上,长兴县纪委还借鉴农村“三资”管理经验,督促街道、社区指导和协助业委会开展小区业主共有设施和资金管理,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督促社区履职尽责,解决群众的烦心事。社区的作用,主要在于行使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职权,履职侧重点在于做好管理和服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对街道和社区的监督重点在于“事权”。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公职人员正确履职,强化对街道和社区管辖内各类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是以监督推动社区基层治理的关键所在。
打造公开透明的监督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针对社区存在的种种问题,群众并不是“没话说”,而是“没地说”,或者“没人听”。此前,社区事务公开通过张贴那些群众看不懂也不愿看的报表、报告,收效甚微。信息公开必须删繁就简、一目了然。长兴县纪委监委率先在雉城街道水木花都社区推行“社区e家清”二维码平台,既能公开信息,还能集体决策。通过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推动家园共建共管。(作者:湖州市长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沈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