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发源地。实践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重阻碍了这一重要理念的落实进程。对此,湖州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深入查找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运行漏洞与防控短板,督促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一方面,针对城市居民对物业公司投诉量居高不下、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被侵占等具体表现,推行“业账社管”“业标街招”模式,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以监督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认真履职,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湖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在吴兴区月河街道马军巷社区调研清廉村居建设情况。
坚守监督第一职责。湖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精准监督向基层拓展,把规范权力运行向基层做实,把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深化。在乡村,初步形成了集体“三资”有管控、权力运行有约束、基层监督有章法、工程监管有突破、乡风文明有传承、正风反腐有震慑的清廉乡村建设“六有”模式。在城市,做好监督保障,推动社区治理,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同时审慎研判社区群众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背后的政治问题、廉洁问题、作风问题,对各类问题进行归集分析,分类形成责任清单,督促有关责任主体照单整改。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推动建设局等主管职能部门下沉一线,找问题、拿对策,构建起界限明晰、具体详实、完整闭环的社区治理责任体系和基层监督体系。同时,鼓励并保障群众监督。在乡村,推行“村务e点通”,将“三资”管理、村级工程招投标等内容向村民公开;在城市,打造“社区e家清”等二维码平台,将社区事务管理等情况向居民公开。通过搭建群众监督的信息渠道和处置平台,切实有效地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
瞄准监督重点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城乡治理的过程中,要将监督重点放在群众最为关心的资金监管上。在清廉乡村建设中,村务卡结算制度给村里的小微权力套上了“紧箍”,看住了村集体的“钱袋子”。目前,湖州全市都实行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使用村务卡结算制度,科学有效地管理好招待费、会务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个别村的村务接待费同比减少超过90%。从全市城区层面看,不少小区都存在共有资金、共有资产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业账社管”“业标街招”等制度,直接对准小区共有资产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了社区和街道的作用,有效捍卫了小区业主的权益。
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无论是乡村治理还是社区治理,都非一日之功,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也要久久为功。湖州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贯通融合乡镇纪检监察与基层群众监督力量健全基层公权力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互补配合的监督合力,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力量、提升了监督成效。在城区,湖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在村级组织设置监察工作联络站这一制度优势,不断深化规范化建设,探索社区监察联络站向小区拓展,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基层的“最末梢”。同时,统筹运用好巡察、街道纪委监察办、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以及社区居民监督等力量,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街居党组织落实职责任务情况的日常监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作者: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梁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