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啃噬群众获得感,既伤民心,又损党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
防止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关键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有力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以强力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实现“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抓紧抓紧再抓紧,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贻误“战机”的行为,必须坚决治理,确保以优良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形式主义问题不容忽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至2016年4年间,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都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了5.7个百分点。
成绩的背后,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强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从现实情况看,党中央确定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得到了贯彻,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已经形成,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较好落实。
但与此同时,有的地区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也不容忽视。西部某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高达30%,却要提前三四年“摘帽”;有的“老少边穷”县,在2020年如期脱贫都得“踮踮脚尖才能够到”,却喊出“2017年结束战斗、2018年清理战场”的口号。
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有的地方忽略实际情况,脱贫摘帽规划层层加码,有的贫困县领导政绩观有偏差,为了“早脱贫、早提拔”,急躁冒进;有的扶贫政策不精准、不落地,帮扶走过场,有的产业扶贫盲目跟风,同质化现象严重;有的“造盆景”“垒大户”,或“巧算账”搞“数字脱贫”。凡此种种,以形式主义对待中央决策部署,如果解决不好,不能有效遏制,就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啃噬群众获得感,最终影响党的脱贫攻坚大局。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今年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脱贫攻坚中要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这三个“实”,饱含为民情怀,从部署到过程、结果,层层深入,要求明确具体,为认真治理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指明了方向。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机关责无旁贷。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今年3月底,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将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省级纪委要直接调查核实。
明确的态度、具体的要求,彰显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坚决整治的坚定决心,释放出一寸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以严监督严考核严查处严防脱贫走形式
“模范不模范,从西往东看。西头吃烙饼,东头喝稀饭。”著名作家赵树理小说《李有才板话》里,县农会老杨同志深入农村,从老百姓这首顺口溜中窥见阎家山“模范村”的问题端倪。形式主义的东西,只要坚持上下结合,考核、督查与监督多措并举,无论怎样粉饰、隐藏,终究逃不过认真的“眼睛”。
考核评估是推动工作开展和保障任务落实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也是防止形式主义任意妄为的“紧箍咒”。中央反复强调,对脱贫攻坚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2016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4月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成效考核的内容、程序、结果等,规范了脱贫退出的要求、标准、程度,《办法》与《意见》为从源头上防止造假脱贫设置了明确的“表”与“标”。
深入实际督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是防止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的重要手段。“很多问题,比如扶贫作物是否及时耕种、扶贫款项是否及时发放,不进村入户实地查看是很难发现的。”多地扶贫部门负责同志都表达了类似的看法。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明确了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运用、整改措施等,为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问题提供了制度利器。10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加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作出部署。
去年10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全国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有力地推进了中央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普遍制定实施办法,强化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的督查巡查。比如,河北省建立暗访常态化机制,围绕低保、教育、医疗保障等社保政策以及金融扶贫、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等重大政策落地开展重点督查,取得显著效果。
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纪委,一方面发挥再监督作用,加强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另一方面强化执纪监督,对于群众来访、巡视巡察、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搞假脱贫等形式主义问题紧盯不放,发现蛛丝马迹决不放过。既及时交办、督办具体问题,又加强对新情况新动向的综合分析、报告,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我们从群众来信中发现,某国家级贫困县一些农户年初刚戴上贫困 ‘帽子’,年底就宣布成功‘摘帽’,这里面极有可能存在形式主义、数字脱贫的问题。对此,我们迅速将信访件函转有关部门处理,经过核查,发现了一起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某省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寥寥数语还原了纪委监督的大致情况。
对于相关责任部门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纪检机关严肃执纪,决不手软。2016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白安村村主任王西军,在该村一户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人均纯收入调查表上,随意填写耕地面积2亩、生产经营性收入180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并在脱贫确定书上代替贫困户签名。今年1月,这一问题被发现,王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通渭县马营镇回岔村驻村组长令伟兵、村党支部书记马军等5人作风不实致使该村4户贫困户“被脱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高举问责利器以责任促担当
有的贫困村不适合种果树,非要拉来大批果树树苗;有的地方听说什么产业“热”,不研究市场需求和发展条件,就一厢情愿忙着在贫困村推进;有的地方扶贫项目上马一阵风,屁股一抬又是一阵风……扶贫举措不精准、干工作重形式轻实效,脱贫攻坚中的所有形式主义问题,根子是党性观念淡漠、责任心缺失。解决这一问题,明责是前提、落责是保证、问责是关键,通过打造从明责、落责到问责的完整链条,才能以责任促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吹响了脱贫攻坚战冲锋号,要求从省区市、市(地)到县级党委和政府都承担相应的责任,强调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思想、作风建设。这些规定和要求,从顶层设计上砸实了脱贫攻坚责任链条的首要环节。
2016年10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时,明确要求“强化监督问责,及时曝光负面典型,让搞形式主义的人付出代价。”之后,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对纠正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作出部署,提出减少展板表册挂图、科学调整脱贫规划、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创新调研督查方式等六个方面的措施,简明扼要、直指要害,表明中央治理形式主义乱象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强力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必然要求。在中央纪委重点督办等方式的推动下,各级纪委高举问责利剑,强化责任担当,把压力传导到脱贫攻坚工作一线,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彻查扶贫工作中不精准问题,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提出,对搞假扶贫、数字脱贫的,要坚决问责,为全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纪律保障。青海省西宁市出台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的,对贯彻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力、派驻干部不及时的,追究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安徽、吉林等省纪委通过约谈市、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督促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贵州省毕节市针对大方县凤山村老街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建设中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先后对该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萍,县政协副主席李启英,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宇,凤山乡原乡长彭筌等多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月21日,在河南省召开的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上,因为工作中存在“虚、浮、假”现象,综合排名靠后的27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问题突出、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受到问责处理。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任务比以往更加艰巨,更加需要从严管党治党,更加需要铁的纪律作保障。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果断挺纪亮剑,才能产生持续震慑,确保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