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4年第23期

社论

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双周

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刘云山: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关键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王岐山:在“专”字上做文章 发挥专项巡视威慑力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特稿

依照党规党纪管党治党

将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专题

铸造过硬的反腐铁军

时评

八项规定改变政治生态

反腐也是一场舆论战

“能人”若腐坚决弃之

理论

不断丰富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

从“不敢”到“不想”有多远等4篇

共产党员必须守规矩

高校纪委也要科学系统进行“三转”

县级纪委要抓好反腐败重点工作

建章立制促主体责任落实

调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调查

经验

纪委委员:把责任担在肩上

激发办案新活力

风正好扬帆

站好第一道岗

风纪

党委主抓率先垂范等4篇

必须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执纪

依纪依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监督

曝光台

第二轮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均公布整改方案

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风范

不变的情怀

“彭书记,你让我心服口服”

天下

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新篇章

北京反腐败宣言

新风

听风鸾峰桥

岳父的忠告

文苑

从彭总三避镜头说起

盛世谏诤的廉政意义

盯住“门人”

谈读书

 

 

 

 

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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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我们就此约请两位领导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谈举措体会等,供大家参考。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尹晋华

  革故鼎新夯实队伍基础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一,坚固根本,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管方向、管灵魂、管长远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

  坚持忠诚为魂。要把绝对忠诚作为灵魂,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做党的忠诚卫士。

  坚持服务为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把“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弄清楚、做明白。要时刻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坚持担当为要。敢于担当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质,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强化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正义,绝不公权私用,拿党性原则和手中权力做交易。

  坚持奉献为先。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决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要做到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得失、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第二,升华能力,提高履职水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着眼培养与“三转”要求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河南省纪委以高效率、科学化,高水平、规范化,高素质、专业化“三高三化”为目标,以深化办案人才素质提升、办案机制创新、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三项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强化培训。省纪委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2013—2017年培训工作规划》,依托中央纪委三个培训中心和省纪委宣教基地,大范围、高频次培训干部,计划五年内把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组织力量编写相关教材,对全省办案人员进行系统轮训。

  任务锤炼。省纪委采取以老带新,科学搭配力量;上派下挂,让办案骨干参与上级机关大案要案调查,牵头领办下级机关重要案件;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由主办人组织办案组,并对案件终身负责。这些年,河南省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每年查办的案件数,占全国约十分之一。

  竞争激励。经过长期探索实践,省纪委定期组织办案经验交流会,由案件主办人谈体会、话成败;开展办案人员“大比武、大练兵”和“争当优秀主办人”活动,引导大家争当办案专家和行家里手;同时,对案件影响大、办案周期短、综合效果好的案件进行表彰,对主办人给予记功奖励,解决办案工作查与不查、查多查少、查好查坏一个样的问题,形成你追我赶、明争暗赛、不甘落后的鲜活局面。

  第三,扭住“三转”,倒逼转变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漂浮问题,是制约作风改进的症结所在。省纪委以深化“三转”为载体,强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自我变革,倒逼工作作风转变。

  改革内设机构逼着转。省纪委以转职能为抓手,先后进行两轮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纪检监察室达到11个,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的70%,把主要力量充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从而逼着纪检监察机关管好自己的“责任区”,以务实的作风把主业干好。

  创新工作方式推着转。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四个转向”作为改进工作方式的标准。即由重对事转向重对人,更加关注“事”中的“人”,把眼睛盯在违纪违法的干部身上;由人治转向法治,更加关注“事”中的“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法规制度的落实上;由冲锋一线转向监督执纪问责,改变过去“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工作格局,把工作重点聚焦到主业主责上;由集中清理整治转向节点有序推进,改变过去追求大场面、大阵式、大集中的工作方式,把工作成效体现在积小胜为大胜上。

  规定实践动作牵着转。省纪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树立弘扬焦裕禄精神的好干部典型王宏,深学、细照、笃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的好干部。组织“走基层、转作风”调研活动,班子成员带案下访,机关干部全员接访,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锻炼,接地气、聚民气、树正气。立定规矩,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措施。

  第四,强化监管,维护良好形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只有以严格的监管,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有资格、有底气监督执纪、肃贪治腐。

  划好纪律红线。省纪委重申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处理,不准打着机关旗号耍特权、违规办事,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等“十个不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十条意见》《委厅局机关介绍信制度》《关于委厅局机关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的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划“底线”、标“雷区”,把自己摆进去。

  严格监督管理。对巡视工作实行“三个不固定”,一事一授权,强调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围绕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和查办案件随机分配机制,从而切断地域联系,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运用好组织部考核任免、机关纪委外围监督、案管室全程监督和案件调查组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的具体监督职能,增强对办案人员的日常监管。

  坚决执纪问责。省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对胆敢触碰高压线的规定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近几年,省纪委先后查处了两名机关室主任的违纪违法问题。

 

  

  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冯惠敏

  打造一支“正硬净”的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党中央作出改革完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广大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发生了重大调整,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去积极探索适合派驻工作特点的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方式。

  一是把好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关。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较高的纪检监察业务素质和执纪办案能力,更要有围绕驻在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使用,应高于其他党员干部的标准,严于其他党员干部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应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不减、改进作风严防反弹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有资格、有底气监督执纪、惩贪治腐,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不偏离“航线”。“正、硬、净”是选拔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标准,“正”就是一身正气,如此才能赢得信任,才能严于履责;“硬”就是素质过硬,勇于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责任,还要受得了委屈,保持定力;“净”就是干净做事,干干净净才有行动力,清清白白才能硬气。

  要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等业务的干部。同时,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管理。“师出以律,失律则凶。”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纪律要求等层面予以规范,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使监督执纪工作依规依纪。

  同时在增强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管理到位,管理顺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严明纪律、约法三章,使纪检监察干部人人都在组织中、时时都在视线里、事事都在制度中,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强化法治反腐理念,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执纪行为,形成“多灯互照”的聚焦效应,搭建权力运行的“玻璃房”。使党所提出的好干部的标准和内容成为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的有效依据。

  三是加大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委部,也可以在驻在部门得到晋升。有的派驻机构干部有“天花板”心理,一方面感觉与委部机关相比交流机会少、提升空间小、得不到提拔使用,担心被“边缘化”; 另一方面怕得罪驻在部门的人员,两头不讨好,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有顾虑,工作起来心有余而“威”不足。派驻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年龄相对偏大、工作经历单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相对偏少的问题,随着派驻机构深化“三转”,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加凸现。

  因此,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通过选拔专业人才、加强专业培训、交流任职、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岗位调整、职务变动、参与案件查办等特殊时机,开展随机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注重以人为本,突出人文关怀,在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建平台、搭梯子。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平台,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指导,增强派驻机构和派驻干部的“归属感”;完善和落实上级纪委常委联系派驻机构制度,实行分管常委与所联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分管常委定期走访派驻机构,及时了解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派驻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拓宽监督的信息渠道,健全驻在部门定期向派驻机构传递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个人事项信息的制度,确保派驻机构及时掌握监督信息;探索建立驻在部门就某些重大工作事项主动申请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工作的广度深度有其特殊性,税务系统庞大、人员众多、分布广泛、人财物管理事项复杂。一方面,总局机关只是管理百万税务大军的“司令部”,遍布全国的37个省(市)正厅级税务部门,是代表中央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收税的“执行者”。目前,国税系统正式在职人员为39万多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480多人,处级领导干部1.1万人,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在编干部只有16人。面对大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许多工作需要从全国税务机关抽调人员或上挂干部完成,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

  另一方面,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省、市、县国税机关设立党组纪检组和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纪检组组长是党组成员,监察室是隶属于所在单位的内设机构。对于这样一个点多面广线长,直接与金钱打交道的执法行业而言,必须既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更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不断探索创新符合系统实际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才能有效防止监督职责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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