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19期

社论

为新的长征提供坚强保证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习近平参观“英雄史诗 不朽丰碑”主题展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王岐山出席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座谈会

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

学习体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专题  深入正风反腐 推进全面从严

深入正风反腐 推进全面从严

系列述评

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改革,为正风反腐提供强劲动力

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拭亮党内监督的利剑

打造党的建设亮丽名片

决不让腐败分子有任何藏身之地

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干群感受

八项规定精神,在这里日益深入人心

深切体会到组织“治病救人”的苦心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党内政治生活 窦克林

群众点赞:“党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

燕阁观察

以全面从严治党回答“我是谁”

中国共产党正风反腐的世界回响

特稿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讲好正风反腐故事

半月杂谈

心若向阳,前路明亮

锐评

一组

清风时评

领导干部谋事当着眼“森林”

乐见名企深挖内部“蛀虫”

召回干部关键是唤回初心

专业精神让监督执纪之剑更锐利

纪律建设

以案说规

下属连续违法,领导就该被问责

书记说纪

“你不收敛,我不手软”

一套“组合拳” 破解“零立案”

释疑答问

纪律审查中如何中止和恢复党员权利

“四风”监督哨

不把报备当回事 挨了处分才醒悟

顶账酒水变福利 任性干部受处分

广角

图片新闻

一线传真

数说纪检

地方简讯

标题新闻

关键词解

警示

关于30起“小官巨腐”案件的分析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古语今悟

“三字铭”小议

话先贤彰美德

张载: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家训品读

高攀龙告诫子孙:重行义 慎择友

历史回放

长征“纪”事

劝阻奔袭打鼓新场,毛泽东不计个人得失

跑步十五里,为还一根针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述评
本刊记者 李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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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发扬纪律严明这一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治本之策。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甫一上任,就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到三次全会强调“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从五次全会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到2015年10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准则、条例修订稿时明确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六次全会又强调“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习近平总书记越讲越坚定、越讲越明确、越讲越具体。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才能更好用纪律约束党员行为。党中央通过立规修规,着力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用“六项纪律”划出了党纪底线,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和党员的基本遵循。

  最直观的变化,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人员的处分通报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被逐项点出。违纪行为按“六项纪律”进行分类表述,彰显纪律为尺、精准衡量。

  用好纪律尺子,要在监督执纪中扭住不放、一寸不让。今年年初,中央纪委通报10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重处分及重大职务调整结果。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被开除党籍、直接降为科员……对以身试纪者严格执纪,不因未触犯法律而“放过一马”,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落实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辽宁省大连市剑指“圈子文化”,从快从严查处领导干部拉帮结派问题。湖北省武汉市狠抓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25件。

  不仅执纪审查冲着纪律去,作为党内监督“两翼”的巡视和派驻监督,始终坚持以纪律为准绳,将违反纪律问题纳入监督重点,推动管党治党逐步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处理好党纪与国法的关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对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严明纪律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5年3月,王岐山同志参加全国“两会”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这一管党治党新理念,强调从严治党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针对纪法不分、错把法律当底线等问题,党中央在制定修订党内法规时,充分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都以“纪言纪语”代替“法言法语”,既做到化繁为简、突出重点,又实现了制度层面的纪法分开。

  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挺纪在前是其回归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带动各级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创新方式方法,执纪特色更加凸显。

  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从以查处大要案论英雄到以治病救人为出发点,快查快结成为执纪审查新常态。上海市纪委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优化,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适用简易程序的四种情形。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实行重大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涉案人员级别、涉案金额与以前相当的案件,从立案到处分平均用时减少近40%。

  快查快结并不是把执纪审查“夹生饭”移交出去,而要保证审查质量经得起检验。天津市纪委编制印发纪律审查工作指引,对审查期间必须履行的12个环节作出硬性规定。湖南省纪检机关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体现“纪委姓纪”、纪严于法。

  坚持挺纪在前,就要着力理顺纪法关系,既实现纪法分开,又做到纪法衔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改变原来“先移送后处理”的方式,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先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密切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今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7个增加到17个,仅上半年,市纪委与公检法机关就双向移送线索69件。

  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

  用好“四种形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

  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重大理念创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等思路理念一脉相承,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实现路径。

  “四种形态”既是思想观念的创新,也是执纪监督的深刻变革。纪检干部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彻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努力实现从“管少数”向“管全体”、由“被动查”向“主动防”的转变,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日益显现。

  落实“四种形态”,关键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有苗头倾向问题就及时提醒,使党员远离底线,才能避免出了问题要么不处理、要处理就“算总账”。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普遍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今年1至6月,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507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0.4%。在山西省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类比例已由2014年底的1.6%上升至43.9%。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办结的中管干部案件中,给予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或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案件占8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占19%。而在2015年上半年,这两类案件分别占35%、65%。数据的变化,体现出纪检干部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明显提高。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仅对纪委提出要求,更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地采用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贵州省以预防谈话提醒的方式,对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较高的党员干部等,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今年1至7月已谈话65099人(次)。

  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决不意味着忽视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3万件,处分16.3万人,其中党纪处分13.4万人。河南省纪检机关共立案11169件,同比增长22.6%;处分11830人,同比上升20.5%。各地在正“歪树”、治“病树”的同时,坚决拔除“烂树”,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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