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1期
在改革创新中激发纪检工作活力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首页
1

  改革创新是当今时代最鲜明的特征,是引领发展的不竭动力。2015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活力,取得较好成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是关键。湖北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紧紧扭住“牛鼻子”不放。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亲自约谈市州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全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对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5个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门调研督查。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到分管系统和联系单位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促责任落实。省委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边界。全省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717人,党纪政纪处分490人。

  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必须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把派驻机构作为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实行省市县三级整体推进,着力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在省级层面,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设置45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0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出台省纪委派驻机构日常联系和管理办法、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线索管理和纪律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规定,督促指导省纪委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市级层面,选择4个市开展综合派出改革试点,探索经验,2016年全面推开。在县级层面,以综合派出为主,每县设置4-5个派出纪工委,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深化改革,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2015年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办案数量分别同比增长41.2%、286.7%和115.5%。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必须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对民生资金分配、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通过提取有关部门数据,与领导干部及其家属、重点关注人员的身份、财产等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大批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和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既扩大了巡视的覆盖面,又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十堰市房县、竹溪县两地巡视,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181名财政供养人员领取低保,309名公职人员领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推动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解决,成效明显。围绕把“巡视成果吃干榨尽”要求,对巡视县一级发现的问题做到“四个反馈”,即向被巡视地方反馈,向上一级市州“四大家”反馈,向已调离或已提拔的原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任内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及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领域性、行业性问题,传导压力、推动整改。

  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必须持续推进“三转”。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推进,层层深入。制定市州纪委和派驻机构向省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出台市州、省直单位、国有企业、省属高校4个层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举办省纪委机关第三个“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培养出“百名纪律审查拔尖人才”。充分发挥非驻会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激活“神经末梢”,把监督网络延伸到基层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