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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期
责任追究,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本刊记者 李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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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项重点要求,第一项就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在中央的示范和推动下,一年来问责利器作用凸显,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追究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应运而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督促各级党组织以更高视野、更强担当,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落细落实,形成有力工作支撑

  “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今年要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就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发出动员令。

  落实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以明责、定责为目的,密集出台了一批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截至2015年12月,各省区市和120个中央单位以及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党委(党组),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细则。

  责任清才能任务明,工作开展才能有的放矢。在主体细分上,各级党组织对党委(党组)班子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以此为基础,很多地方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如甘肃省将党委主体责任分为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工作部门和其他机关党组(党委)的责任等。

  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责任清单成为落实责任具体实在的抓手。各省区市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将主体责任具体化、项目化、指标化,并指导市、县制定相关措施,既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也明确“做成什么样”,努力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

  清单写满责任,关键在于执行。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断健全落实机制、检查机制和保障制度,通过约谈、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方式,保证责任落实的时、度、效。浙江省实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当面报告履责情况,市、县、乡三级连续两年实现100%报告;吉林省的市(州)一级党委、纪委普遍开展约谈工作,实现约谈工作全覆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举行14位市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活动,自治区党委领导和评议代表面对面听取汇报、当面点评、现场打分。

  做好巡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各省区市党委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通过“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认真整改落实等,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让巡视尖兵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突出问责,倒逼“两个责任”上肩

  “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召开,拉开了“问责年”大幕。为推进这项工作开展,中央纪委先后召开三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专题座谈会,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责任追究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中央示范和传导下,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加大。数据最能说明问题。2015年前三季度,共有530余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8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仅上半年,被追责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数量,几乎与去年全年总数持平。

  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成为责任追究工作的突出特色。四川省委严肃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477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处理,既有违纪违规的当事人,又有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者。广东省印发“一案双查”流程图,规范启动程序和工作指引,2015年1至10月,全省83%的责任追究案件来源于“一案双查”。

  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以及对巡视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作为责任追究重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让执纪特色更加鲜明。

  有关数据表明,2015年进行责任追究的案例中,多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各地情况看也是如此。1至10月,山西省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的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0.9%。有媒体评论指出,责任追究已成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有力抓手。

  问责越来越严,发挥出强烈的震慑效应。2015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通报的要义就是促使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真正担起来,而不仅仅是挂在嘴上、写在文件上。”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表示。另外,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党委原书记杨迈军,湖北省地税局党组原书记许建国、纪检组原组长许国勇等一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也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严肃处理并被通报曝光,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边实践边总结,逐步完善问责制度。很多地方、部门都制定了责任追究专门制度,对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强化责任追究提供遵循。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更为责任追究提供了法规依据和标准。“越往后只会治党越严、执纪越严、问责越严、监督越严、处理越重。通过主体责任的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化。”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敢于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条例》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后,舆论高度关注、反响强烈。人民网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努力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抓住加强纪律建设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组织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真正管到位、严到份。陕西、上海、国家电网公司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利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红脸出汗。针对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辽宁省委书记李希亲自约谈,通过咬耳扯袖,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全面从严治党,从抓主体责任做起。可以预见,随着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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