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2019年主要任务部分,首次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单列为一项工作予以部署和强调,突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委组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的题中之义,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这既是对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思考提炼,也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引。2018年以来,赵乐际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思路,着力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比如,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从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开始,巡视整改监督的主责部门由中央巡视机构划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细化监督职责,专设“监督检查”一章,突出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明确监督重点和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如何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责?全会公报强调“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实现“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的目标;明确加强日常监督要解决的是“党风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的重点是“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同时,指出加强日常监督的关键是,“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些实打实的部署要求,既体现党中央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也蕴含着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方法路径。
在集中部署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全会公报部署的2019年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多处也涉及强化日常监督。如第二项任务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第三项任务中“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第五项任务中巡视巡察要“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都连着监督职责,都与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密切相关。这既是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必然要求,也体现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对于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全会部署很明确,要求很具体,关键在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积极作为、精准发力,把日常监督做到位、严到份,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