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5年第04期

社论

坚定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的如磐恒心

新时代  新指南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
——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充分认识“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

特稿

省委书记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

专题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在深入贯彻落实四次全会精神上走在最前列当好排头兵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

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  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准确把握形势  保持战略定力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新春走基层

春风送暖入万家

无人驾驶的新春“智”行

古街非遗唱响时代“新声”

盐碱地开出致富花

暖屋暖心过暖年

一袭华裳织就“双循环”

诗圣故里“点亮”千万诗心

木鼓敲响幸福来

新楼新家新生活

图说纪事

为有源头碧水来

纪检监察学

纪检监察学的基本特征与学理内涵

书记说纪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

“以案开路”深挖水利“硕鼠”

“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

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正风反腐在身边

河南信阳   不让学生“平安符”变成“摇钱树”

化“险”为夷记

“一减一增”治“险”象

助力探索“普惠式”学平险新模式

实招集萃

剑指“三资”顽疾  严惩“蝇贪蚁腐”

监督下沉落地 守护群众获得感

惩治防齐发力 看好村集体家底

名城话廉

韶关  丹山碧水蕴廉脉

实证纪法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如何根据《条例》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分类处置

如何根据《条例》理解把握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放任不管行为

如何从主观要件入手认定以借为名型受贿

走进展览

赤子丹心铸忠诚
——探寻哈军工纪念馆中的红色密码

西子湖畔泛“清”舟
——从浙江省博物馆馆藏看士大夫的廉洁风骨

监察史话

从“戊午科场案”看晚清监察制度之弊

知行话题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三)

评论

着力解决风腐交织突出问题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三)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为什么说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总体战?如何坚定坚强决心、打赢这场总体战?本期邀请专家学者从理论逻辑、方针方略、实践要求等角度谈认识和思考。

  【理论逻辑】以总体战解决总体问题、发展总体利益、实现总体防治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总结党自我革命百余年来成功经验、深刻体味中华文明反腐倡廉的功过得失、广泛吸取一切人类文明与腐败斗争的有益成果,将打“总体战”定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略。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思考和准确把握,是系统观念这一“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科学运用。

  打反腐败斗争总体战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总体问题。腐败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伟大目标背道而驰。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全面地而非片面地、总体地而非个别地加以解决。在阶级社会里,一切反腐败斗争的历史都已表明:忽视腐败问题的根源实质却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腐败问题的想法都是徒劳无功的,抛弃系统观念的切实指导而只用单独零散的反腐举措一蹴而就地消除腐败的斗争都只具有有限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腐败的消亡必然通过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持之以恒的自我革命、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来实现。这一系统的反腐过程必然是总体性施策过程。

  打反腐败斗争总体战是着眼于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总体利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总体利益。实现中华民族总体利益是复杂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各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社会生活各领域间呈现着更为复杂的样态,作用传导链条更加复杂隐蔽。病灶的深度隐匿与形态的快速转换,使得零敲碎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反腐手段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立足总体,标本兼治。

  基于解决总体问题,立足发展总体利益,切实推动从根本上实现腐败的总体防治。党中央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视角下综合研判国内国际局势,汇聚最广大人民群众坚信反腐败斗争必将胜利的信心与决心,调度新时代以来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层面的一切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败举措打好总体战,体现着我们党解决总体问题、发展总体利益的战略考量,体现着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的全党要算大账、算总账、算政治账、算人心向背账的要求,重构了总体防治腐败的理论与实践体系。打赢反腐败斗争总体战符合党和人民的总体利益,有利于解决社会发展的总体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炳权)

  【方针方略】一体推进“三不腐”打赢反腐败斗争总体战

  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一体推进“三不腐”贯通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目标与路径,通过打造反腐防腐的纵深防御体系,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一体推进“三不腐”运用治理理念、系统观念、辩证思维,从政治监督、思想教育、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等方面综合施策,将蕴含的反腐败斗争理念策略拓展运用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各方面。

  “三不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一个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为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总体战提供重要支撑。其中,不敢腐是前提,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让那些胆敢腐败者付出惨重代价,让意欲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下更大功夫,从而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通过正心修身、提高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树立崇廉拒腐戒贪的价值取向,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一体推进“三不腐”,必须坚持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有效结合起来。

  一体推进“三不腐”,关键在于丰富“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和实践途径。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把一体推进“三不腐”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去思考谋划,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去审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各项要求相匹配。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原则、责任分工、配合机制,打通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盲区堵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实现动态更新。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找准一体推进“三不腐”有效贯通的结合点。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的内在规律,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从查处的案件中总结共性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推动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副研究员   罗星)

  【实践要求】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着力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总体战。

  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最大政治优势。面对当前仍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在党中央的集中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反腐败斗争,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做到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不断坚定打赢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不断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各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事业,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责任。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反腐败斗争,必须将党组织、纪委、党委书记和全体党员干部都纳入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范畴,划清各类主体在管党治党上的明确责任,包括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和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管党治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才能切实认清楚、担负起、履行好反腐败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逐步完善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将“主责”和“专责”统一起来,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纪委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将“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统一起来,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种好“责任田”,确保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院长   黄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