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越是深入,就越不能松劲懈怠,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易燃点”,主攻“重灾区”,持续加大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反腐力度。实践中,我们坚持“以案开路”,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和穿透作用,严肃查处了某县级市水利系统腐败窝案,推动该市水利工程领域消除系统性腐败的风险隐患。
去年5月,我们在查处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某市水利局原工会主席邹某某存在借用公司资质,违规承揽水利工程的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发现,2012年至2020年,邹某某利用分管农田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等职务便利,帮助企业老板栾某某承揽该市多个水利工程,并从中分包部分农村饮水工程谋利。
水利工程是基建领域的重要一环,事关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该市河流和水库众多,每年建设项目多达十几个,涉及资金近5000万元。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栾某某长期承揽该市水利工程项目,与市水利局部分领导干部来往频繁、关系密切,还经常在自己的公司内宴请市水利局部分工作人员。诸多迹象表明,邹某某的问题在该市水利系统绝不是个案,其背后的利益链、关系网非常复杂。经过深入分析研究,我们成立了专案组,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采取提级办理、指定管辖、交叉办案等措施,以栾某某为突破口,对该市水利系统腐败窝案彻查到底。
在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腐败分子往往变得更加狡猾,腐败手段也随之发生变异。面对花样翻新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加大甄别和查处力度,坚决破除贪腐“障眼法”,精准揭开腐败“隐身衣”。
该市水利系统腐败案中,受贿行贿与违规承揽工程获利行为交织,是典型的政商勾连和隐性腐败。市水利局原局长张某和邹某某等人把栾某某培植成“代理人”,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栾某某承揽水利工程,再由其将工程部分转包给张某、邹某某等人获取不正当利益。邹某某甚至还安排自己的妻子到栾某某的公司任职,打着“分红”的幌子收取好处费,为贪腐行为披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审查调查中,我们坚持底层逻辑指引,扎实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抽丝剥茧,完整揭开张某、邹某某等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层层“面纱”。最终,该市水利系统10余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查办案件不仅是最有效的监督,更是最有力的震慑。该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赵某某在得知多名同事被查后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的违纪事实。
挖出腐败毒瘤不是终点,修复净化系统政治生态,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消除风险隐患,才能从根源上防止“前腐后继”。以查处该市水利系统腐败案件为起点,我们开展了全市水利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验收、监管、拨款等重点环节,紧盯水利系统“一把手”等“关键少数”、财务会计等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点上查”和“面上治”相结合,在揪出一个个水利“硕鼠”的同时,着力在“治早”上下功夫,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补齐管理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实现从查处一案到治理一域的效果。
只要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就永远在路上。仍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坚决清理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持续加固拒腐防变堤坝,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作者:辽宁省营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