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从州上到县上都在开展‘明目行动’整治活动,就是要集中解决纠正扶贫工程项目中的质量、进度、资金、贪腐等问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烂坝子乡纪委负责人扯起嗓子大声地向村民做宣传。
2019年,凉山州以开展“明目行动”为抓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2016年以来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清理,着力实现工程项目合程序、明资金、保质量、促效益、大规范的“五个目标”。雷波县在这场战役中反应迅速,依托农民夜校、乡村党建月会、“村村响”广播等载体,以微信、短信、QQ、入户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争取群众配合与支持。
“下去督查的时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实做细检查工作,从建设管理、项目绩效、款项支付等入手,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并分析问题根源。”州“明目行动”督查小组在推进会上提出要求。
县纪委监委立足雷波实际,分县、乡“两条线”,通过自查、抽查、督查、巡察相结合的方式,从扶贫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管理“四个环节”入手,以查处纠正2016年以来扶贫工程项目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三个问题”为重点,清理出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开发局等17个部门2017个项目,涉及资金60.3亿元,发现问题1380个。
针对问题,按照“统筹推进、部门认领、分层落实、明确责任”的原则,采取县纪委监委整体统筹联动、部门点对点对标整改、乡村分线全力整改落实的方式,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发现的1380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284个,限时整改96个,整改率93%,共追回资金2362.53万元,为“明目行动”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目行动”既剑指问题开展整改,又不放过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干部。2019年6月24日,雷波县“明目行动”第一案开庭审理。经查,2016年以来,柑子乡原党委书记兰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咀坪村新建水泥路硬化工程项目中为施工方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并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贪污公款。5月11日,县纪委监委对兰波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20日,兰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兰波案的查处,只是雷波县纪委监委在“明目行动”中取得的成效之一。在这场硬仗中,还查处了五官乡双狮村原党支部书记伍帮根,元宝山乡党委委员、卡哈洛中心乡畜牧兽医站原副站长巫华等7人在扶贫项目中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问题。“扶贫项目岂能成为‘捞钱工具’!伸手者必须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吉里列布说。
2019年,雷波县聚焦扶贫工程项目,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办结,凡工程项目问题线索均实行深入摸排,逐案过筛,同时在全县10个片区建立办案协作区,统筹47个乡镇纪委力量,对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优先审查调查,全年共立案查处131件136人,追缴资金210余万元,其中扶贫领域案件71件,“明目行动”中有21人主动说清问题,共立案查处38件3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在摸清家底、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针对扶贫工程项目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等短板,督促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构建立体监管体系。
发改局制定规范招投标工作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严把招投标质量关,扎紧源头。
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4个涉及项目较多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盯紧实施过程。
审计局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意见,将工作思路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明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路径,扎紧出口,严把项目实施精准关,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立体监管体系对工程项目从开始到结束、从入口到出口整个过程实行管控,确保“阳光推进”,着力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