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16期

社论

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重要论述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要论述摘录

理论纵横

牢牢坚持“两个维护”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体会

着力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学有所悟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专题 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亮点集萃

河南:“以案促改”助力“三不”机制一体推进

山西:监察向乡村延伸,打通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福建:探索建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工作机制

湖北:精准发力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杨宏斌

江西:动真碰硬 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河北:做好深化政治巡视大文章

云南:着力提升巡视巡察全覆盖质量

安徽:履行好第一职责 让监督“长牙带电”

贵州:提升“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度

甘肃:“八问八查八报备”让日常监督有的放矢

吉林:精准发力 重拳惩贪治腐

山东:严格监督执纪 护航脱贫攻坚

北京:强化监督管理,打造坚强 “纪律部队”

深圳:探索建立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机制

西安:重拳扫黑除恶 坚决打掉“保护伞”

燕阁观察

党历史上的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需警惕这五类问题

练就“真功夫”,方能用好“传家宝”

从半年数据看反“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清风时评

让人生这桶酒越陈越香

时刻把组织放在心中

莫让“工作留痕”沦为形式主义

责任面前莫当“老赖”

视点辑览

一组

纪法讲堂  “实证”监察法

● 解读 ●

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的有力举措

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 实务 ●

查办国企管理人员受贿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打好“攻心战” 瓦解“攻守同盟”

两个责任

用好问责这把利器

卫士风采

尽责,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一得之见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物见证

一份吹响改革开放号角的讲话提纲

文史经纬

● 古语今悟 ●“人生之学”小议

● 说文解字 ●“士”:社会文化精英

● 读史偶得 ●把握好“审势、谋势、夺势”三部曲

悦读·书香

永远的楼兰

 
如何理解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集体研究并按程序请示报告——
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梁晓旭
首页
1

  监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在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促进监察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强化组织领导,树立程序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杜绝个人专断,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民主科学决策的有机统一。

  集体研究是监察调查工作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民主科学的基本保障。监察法明确规定了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确立了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执行党的重要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实践中,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环节中,确立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协调等集体研究的专题会议制度,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山西省大同市探索“四会”模式,为调查工作中的集体研究提供制度基础。一是由监督检查专题会议集体处置问题线索,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分管承办室的监委领导、承办室主要负责人、线索管理员和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的监委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二是由初步核实专题会议集体确定初核方案,对拟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由分管该案的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对初步核实的方向、范围、时限,核查组人员组成,以及初核期间采取的保密、安全措施等进行研究。三是由调查专题会议集体决定调查重大事项,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监委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四是由案件审理协调会集体研究解决案件提请纪委监委会议审议前,审理部门与案件承办室或调查组在案件定性、违纪违法事实和证据等调查工作中的重大意见分歧。这样的“四会议事”机制,强化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落实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确保调查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请示报告是确保监察调查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的重要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是行使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请示报告作为根本组织原则。监察法将这一重要制度落实到法律中,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在调查工作中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仅应当报告结果,也应当报告过程。调查中的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向本级监察机关领导人员、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不能因目的正当而忽略或规避程序、不计方法后果,也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造成既成事实,搞倒逼、“反管理”,确保调查工作中上级对下级、上级监委对下级监委的领导,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比如,对调查组研究提出谈话方案和外查方案,重要的谈话实行“一人一方案、一次一报批”。调查期间遇有重要事项,调查组及时向指定负责该案的监委领导请示,必要时向监委主任报告。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定负责该案的监委领导报告。需提请有关机关协助采取暂扣、封存、查封、扣押等措施,必须经监委有关或主要领导批准。对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提出从宽处罚建议,除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外,还需经本级监委主任审核后报上一级监委批准。这些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基础工作,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了纪检监察工作“两为主”原则,调查权力被关进制度笼子,监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高效顺畅运行,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山西省纪委监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