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20期

社论

让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发力生威

中央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中办就学习贯彻《准则》 和《条例》印发《通知》

中央纪委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印发《通知》

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就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
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答记者问

权威解读

把“德”和“规”在全党树立起来

修订《准则》《条例》的总体考虑

《准则》和《条例》修订的十大亮点

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

自律源于自觉 立根方能固本

为全体党员设置保持廉洁本色的道德标准

让“关键少数”发挥表率作用

实现纪法衔接 体现从严要求

六大纪律均新增相关处分条款

违反其他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

剑指违反民主集中制行为

“移、改、增”筑牢廉洁底线

以“铁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紧盯管党治党失渎职行为特别是主体责任

把反“四风”实践成果制度化

为挺进纪律建设夯实制度根基

以法治思维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本刊观察

迈向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

丰富实践为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理论创新指导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学习贯彻 

领会精神学深悟透 推动落实做深做细

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确保《准则》和《条例》执行到位

刻印在心 落实在行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

学好用好两项法规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以案说纪

政治纪律 与中央保持一致决不能含糊

组织纪律 不请示报告不是小事

廉洁纪律 对歪风邪气亮起红灯

群众纪律 对罔顾民意的政绩工程说“不”

工作纪律 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生活纪律 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法规全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确保《准则》和《条例》执行到位
山东省委书记 姜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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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成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保证。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两项法规落到实处。

  深刻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推动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两项法规全面系统、科学严谨、富于创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深刻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则》和《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准则》开宗明义强调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通篇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条例》把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开列18条具体纪律规范,明确纪律处分规定,增加了内容条款,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晰化、具体化,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深刻把握理想信念宗旨是必须确立的高标准。理想信念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简明凝练,明确规定“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分别提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根基。

  深刻把握党的纪律戒尺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党的纪律。《条例》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重在立规,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负面清单。《条例》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党的纪律适用范围和处分情形,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实现了纪法分开,使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底线,在党规党纪范围内活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违规逾矩。

  深刻把握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凝聚着治党治国的政治智慧。《准则》和《条例》的一个重要创新,就是贯穿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思想原则。《准则》明确要求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条例》专门对违反道德行为的处分作出规定,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纳入规范,都体现了依规与以德相结合、法治与德治两手抓。山东既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又有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这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丰富滋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在山东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山东有30万个党组织、650多万名党员,坚决贯彻执行两项法规,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必躬、履责必实、担责必为、追责必严,努力在执行两项法规上见实效,推动党的建设走在前列。工作中,着力做到“四个强化”:

  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学习教育先行,重在武装头脑。把两项法规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考核”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省委确定从近期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分层次举办专题培训班,确保实现全省党员干部学习两项法规全覆盖。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把学习宣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党性党风和道德品行教育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两项法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应尽职责,是《条例》规定的纪律要求。《条例》第一次将主体责任列入纪律规范,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了责任。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从省委做起,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两项法规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省委常委会要带头履职尽责,从严从实要求,发挥好表率作用。

  强化示范带动。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点群体。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高更严的要求,把理想信念宗旨矗立心中,注重修身立德,远离纪律底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全省广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强化监督问责。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两项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从严从实、落细落小,一刻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步步紧盯,越往后查处越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六大纪律”,用好巡视“利剑”,及时发现和解决执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防微杜渐,早发现早处置,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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