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来源于实践,反映着实践,实践呼唤着制度的改革创新。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坚持不懈严纪律,持之以恒改作风,坚定不移惩腐败,突出重点抓“两责”,推进监督全覆盖,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为指导,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境界。
近三年来披荆斩棘、驰而不息的管党治党探索和丰富的实践成果,为法规的修订打下坚实基础,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赋予了其与时俱进新的生命力。
刹歪风抓作风:涤荡党内霾瘴,铲除腐败土壤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人们发现: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一些内容写进了新修订的法规。
是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作用,决定了其被写入法规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就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动员令,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思想、作风的又一次补钙和加油,全党全社会为之一振。
近三年来,中央领导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从改进考察调研、精简会议文件到狠刹党员领导干部“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从怎么开会、怎么发文这些小事抓起,向公费旅游、公款送礼这些具体问题开刀;从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到重拾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红红脸、出出汗……作风建设稳打稳扎、步步为营、驰而不息。
于关键节点处鸣警钟——每逢“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中央纪委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针对节日特点,中秋节抓月饼、元旦抓贺卡、春节抓烟花爆竹,提高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向顶风违纪者严问责——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约10.1万起、处理人数约13.3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约5.2万人。
对典型案例勤曝光——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先后15次对7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对千余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
对纠风不力者打板子——通过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为持续形成遏制“四风”反弹的高压态势,提供更有效的支撑。
犹如清风吹散雾霾,犹如清泉洗涤人心,狠抓作风建设之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为全面从严治党打开良好开局。
成效有口皆碑,更需常抓不懈。作风建设相关实践写进法规,既是兑现“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的庄严承诺,也是党中央锲而不舍抓作风决心的郑重宣告!
严纪律明规矩:彰显纪严于法,把纪律规矩挺在前
《准则》《条例》出台后,被媒体称之为“最严党纪”。“严”很大程度就体现在法规通篇都贯穿着“纪严于法”的思想,尤其是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突出强调,为党员和党组织划出一道不能跨越的禁区。
铸起铁规、铁纪,才有铁的政权。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到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从强化组织观念到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再到集中清理“裸官”;从将“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纳入巡视的“四个着力”,到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等违反政治组织纪律行为;从周永康、令计划等人违反政治纪律的通报警示到对政治生态恶化地区的集中整治……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措施强硬、多管齐下,有力地遏制了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
而在实现纪法分开、做到纪在法前方面,也从未停止探索实践的脚步。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把“办案”规范为“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名称的改变反映了职能定位的深化。审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如纪律审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办,涉及违纪的抓紧按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多轮“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注重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提醒。2013至2014年,各级纪检机关共函询3.5万人次,谈话7.4万人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21.9万人。党纪轻处分起到了警醒、震慑作用,实际上挽救了一批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干部。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就是在丰富的实践基础上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理论作出的新的发展,为加强纪律建设规划了方法路径。
透过《条例》新增加的有关纪律的条款,我们也许会想到山西塌方式腐败,想到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也许还会想到苏荣案、周本顺案,但更重要的是应该把自己摆进去,“最严党纪”告诫我们:纪律高压线,带电碰不得!
打老虎拍苍蝇:加大惩腐力度,强化不敢氛围
破法必先破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有利于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同样,倒过来说,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也能强化党员遵纪守法意识。
坚决惩治腐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打“虎”绝不手软——中央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迄今为止已有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100多名省部级(军级)及以上干部落马。
拍“蝇”毫不留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惩治力度,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腐败案件。中央纪委专门召开线索督办协调会,部署89条“村官腐败”问题线索的督办工作,切实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巡视覆盖无空白——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充分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巡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
落实责任不含糊——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
改革创新无止境——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逐步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如潮头拍岸,如鹰击长空,中国反腐力度前所未有,手段举措多种多样,形成了极大的震慑力,营造了“不敢”的环境和氛围。有了“不敢”的环境,着眼“不能”的法规制度才能有效管用;有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不敢”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不敢”与“不能”共同作用、久久为功,“不想”的思想才能逐步确立起来。
这其实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强调负面禁止的《条例》和重在正面倡导的《准则》的逻辑联系。
在实践中找准问题、在实践中探寻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丰富实践和丰硕成果,成为党内法规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基础和源泉。注入管党治党最新经验、体现德法相依重要思想的《准则》和《条例》,作为制度利器,必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重要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