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本期邀请三位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论述摘编谈学习体会。
如何准确把握全书的脉络结构
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报告、讲话、回信、指示、批示等150多篇重要文献,共计253段论述,分为7个专题,分别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根本立场、价值取向、内在要求、实践路径、重要抓手和根本保障,构成了完整的有机整体。
《摘编》第一专题收录的22段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与执政理念决定了必须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政绩问题,决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我国已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强调政绩观不仅意义重大,更是现实所需。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摘编》第二、三专题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与价值取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党的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体现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摘编》第四、五专题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与实践路径。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就决定了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与基本内容。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辩证思维,要认识到“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践行正确政绩观没有捷径,唯有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中多次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这既是一种以宽阔胸怀处理公与私、显与潜、近与远关系的思想境界,也是一种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历史担当。正确政绩观要求以务实为本、勇于担当,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实干出政绩,靠实干开创未来。
《摘编》第六、七专题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与根本保障。引导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正确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合理有效、有针对性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只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为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为党员干部在新征程上不断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提供根本保障。(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员 熊道宏)
如何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以坚强党性防止和纠正政绩观偏差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本色。《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专题收入29段相关论述,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在第二专题里,对于政绩观和党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深刻论述,强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从根本上规定了共产党人的政治觉悟和价值追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是党性修养的外在折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思想境界才会高,才能在内心深处廓清“为公”还是“为私”的界限,进而彻底铲除私心杂念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的问题。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
加强党性锻炼,是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治本之策。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是党性最基本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引导与考核任用同向发力,既教育党员干部清扫思想灰尘,祛除贪图虚名、急功近利的心理杂质;又要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让品德端正、实干担当的干部得到表彰重用,让弄虚作假、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严肃问责,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护航正确的政绩观。
按客观规律办事,是共产党人必须坚守的党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多次批判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质上都是实事求是精神缺失、党性修养不够,结果往往是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甚至留下沉重的历史包袱。统筹好“显绩”与“潜绩”,则是对党性原则的现实检验。党员干部对待“显绩”与“潜绩”的态度,本质上是“小我”与“大我”的境界之分,考验着在个人功名与党的事业之间孰轻孰重的价值取向。唯有党性坚强、胸怀大局,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做到不计个人得失,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担当起对历史和人民的责任。
强化政治监督,是捍卫党性原则的有力抓手。任何脱离实际的乱作为都是对党性的背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重点纠治脱离实际、盲目蛮干的“政绩冲动”。严查“新官不理旧账”,严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查处贯彻新发展理念中的政绩观偏差。督促党员干部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科学谋划,以严明纪律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盖逸馨)
如何领悟检验政绩观的首要问题
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三专题《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系统深入阐述了政绩观的这一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方向。
为人民创造政绩。专题开篇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讲的一句话:“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之后,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与中外记者见面时都重申了这句话,着意就是强调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立场。具体到政绩观而言,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不仅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郑重的政治承诺落实好完成好,还要进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宣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让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依靠人民创造政绩。政绩来自领导干部的奋斗与实干,更来自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最基本的认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不仅是浩瀚的力量之海,也是浩瀚的智慧之海。”人民群众身处实践最前沿,对实践变化感知最敏感、感受最深切,也最聪慧,只要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很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就能豁然开朗、找到答案,很多无从下手的难题就能水到渠成、迎刃而解。我们要自觉拜人民为师,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聚合起十四亿多中国人民的磅礴之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个“铜墙铁壁”,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
政绩由人民评价。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人民是我们所创造政绩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领导干部干的是好事实事还是坏事虚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不能是领导干部自己主观臆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生活是不是幸福,这要让老百姓自己评价,我们说得眉飞色舞,老百姓无感,那是不对的,说明没抓对地方。”群众的实际感受就是领导干部政绩的最高评价指标,老百姓的好口碑就是领导干部政绩的最大奖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辛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