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5年第08期

社论

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

要 闻

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汇聚共建美丽中国磅礴力量
让祖国大地更加绿意盎然生机勃发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持续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新时代  新指南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以高度政治自觉走好学习教育第一方阵

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反腐败

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特稿

以高质量巡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二十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前瞻

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展

上海:监督向着改革发展聚力

以有力监督推动改革落实落地——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综述

让监督“对准焦”落到位

凝聚合力画好发展“同心圆”

问题出在哪里工作就从哪里做起

用好政治监督这个推进落实的利器

“暖蜂友巢”温暖新就业群体

做数据跨境流动的“探索者”

“廉洁共建”治理渣土消纳顽疾

正风深一度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栏

开栏的话:认真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久久为功治  永远在路上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这些“尺度”要严把

兰台论策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之二——以精准问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补短板建机制提升问责质效

集体会商为问责案件准确“把脉”

学术研究

深刻把握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

一得之见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积极探索风腐同查同治实践路径

实招集萃

科技赋能守护“校园餐”

大数据精准纠“蝇贪”

用好信息技术管住小微权力

广角

地方动态

图片新闻

一线镜头

走进展览

激扬巾帼志   赓续家风美——探访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奋力书写春天的故事——走进深圳党史馆

中华好家风巡礼

淡泊以明志   宁静以致远——从诸葛亮的家风家训探寻修身养德之道

勤诚俭廉   向光而行——从司马光家风看士大夫修身齐家智慧

知行话题

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评论

反腐败要既清“蓝藻”又除“淤泥”

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荣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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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饱含着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怀和期待,深刻揭示了党的纪律与干事创业的关系,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和科学理论指引。

  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并深刻阐释,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曾经一段时期内,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认识偏差,有的在干事创业中视规矩为儿戏,绕着走、搞变通,甚至公然违反党的纪律;有的认为纪律规矩是条条框框,感到被捆住了手脚,干事创业瞻前顾后,开拓创新精神不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对正确理解、科学认识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关系的深刻诠释,具有强大的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性。

  深刻阐明了纪律对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用。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就要求,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队伍,凝聚起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磅礴力量。由此,党的纪律对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用,直接体现为对干事创业的保证作用。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必须在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勤勉工作、锐意进取,才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

  高度凝练了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是党带领人民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大成果,党的纪律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巨大损害。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纪律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设置了禁区,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安全防护栏。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都是“必选项”,而不是“单选题”,两者缺一不可,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大胆干事才能行稳致远。

  鲜明指出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国内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这需要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善于斗争,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勇气担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基层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勇挑重担、争创佳绩。

  精准执纪执法推动形成遵规守纪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等,为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证、营造了良好环境。下一步,还要持续深化、久久为功。

  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带有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的纪律紧紧围绕着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而制定,遵守党的纪律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一体两面、高度一致。党员、干部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的过程,才能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始终用党的纪律规矩这把“戒尺”照镜子、正衣冠,激发以遵规守纪为荣、以破规违纪为耻的高度自觉,从而培养自觉的纪律,为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实践反复警示我们,要是违纪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纠正、惩治,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方针、制度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管党治党就会流于虚化、弱化,党员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难以肩负起崇高艰巨的历史使命。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才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

  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的作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必须以高压态势为坚强后盾,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干部有问题就要批评、教育、处理,常咬耳朵、常扯袖子;对属于一般性问题、能如实说明的予以了结,向本人反馈澄清,帮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违反纪律的,要认真开展约谈诫勉和必要的审查谈话,促其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做好思想工作,促其认错悔错改错;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是防止党员、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使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心存敬畏、行知所止、遵规守纪的必然要求。

  在监督执纪中坚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着眼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毋枉毋纵,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实事求是为生命线,以依规依纪依法为硬约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对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都要做到既彰显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这是使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放心工作、大胆干事的必要条件。

  严管厚爱结合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形成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既要严格监督执纪,也要强化保障激励,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是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要进行综合研判,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一要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要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三要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四要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五要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定性,在帮助有关干部认识、纠正失误的同时,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要根据情节给予最高开除党籍的处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正确对待和使用被问责干部。问责不是要把被问责的干部一棍子打死,而是要教育、帮助和挽救干部,使干部警醒起来,履职尽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要认真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积极为改过自新的干部重新选拔使用创造条件,既严格要求又暖心关爱,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回正轨,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是使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的最大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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