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指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安徽省纪委监委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全面辩证看待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以提高精准规范问责能力,最大限度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针对问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分工不够明晰、协作不够紧密问题,重在厘清责任明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分别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生产安全事故、重点信访问题等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做好追责问责的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按照“三定”规定等文件,确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平衡类案处理意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措施使用和办案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负责问责调查和督促落实问责决定执行、以案促改促治等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问责案件定性处理等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各部门和其他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针对问责案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环节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重在健全问责程序机制,提升问责质效。比如,针对有的问责案件未按规定办理启动手续,而是对其中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分别立案,对采取通报、诫勉等方式处理的人员没有问责启动手续、直接作出处理等问题,制定实施《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责工作指引(试行)》,对问责启动、问责调查、审核审理、报批程序、问责实施、归档管理、督促整改、申诉办理等8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制,绘制了问责工作操作规范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问责权力运行。同时,制定了统一规范的问责调查报告、问责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模板,推动提升问责工作规范化水平。
针对有的表态式、机械式问责,有的问责过多指向领导集体和基层干部等问题,重在健全会商审核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建立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机制,明确对领导同志批示和中央纪委、省委交办的重要问责事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造假等7类案件,在下级纪委监委经调查、审理后,一律报上级纪委监委审核,上级纪委监委聚焦案件事实情节、责任认定等进行会商审核,着重把握执纪平衡,防止处置不当。建立问责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全省问责案件特别是涉及基层“一把手”的问责案件加大评查力度,评查情况点对点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将问责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为对被评查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建立不当问责责任倒查机制,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问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
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有的问责案件简单化从严从快,没有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有的在送达处分决定时,未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对干部本人心理疏导不够、对其他干部警示警醒不足,针对这些问题,重在健全容错回访机制,激励担当作为。为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了容错与问责同步启动程序、同步调查核实、同步审核把关、同步处理处置、同步整改纠错的“五同步”工作机制。为防止“一问了之”,制定实施《关于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坚持把问责与促改促治工作贯通衔接起来,注重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对被问责的干部,加大暖心回访力度,推动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激励其在遵规守纪中勇于担当、大胆干事。(安徽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