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重庆市纪委通报4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1月7日,西安市通报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进入2016年,可以感到问责脚步未停、力度不减,“撒手锏”威力十足。
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突出重点,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今年发挥问责利器作用的关键。
问责“较真”从严
2015年,全国共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这两项统计分别为400余个和4600余名。大幅上升的数字背后,是严肃问责、敢动真格的决心与行动,也体现了各级党组织责任意识的增强。
“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传递出问责工作不会放松,而是要“较真”、从严的信号。
从严问责,“一案双查”将成为重要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70人,来自“一案双查”的217人,占80.4%。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指出,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对此,多位省(区、市)纪委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分组讨论中表示,今年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执纪审查的延伸,并在问责工作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问责的部署中,有一点十分引人关注,那就是“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去年8月,湖北省阳新县通报了5家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在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的同时,分管相关工作的4名副县长也被约谈。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都要受到处分。可以预见,上查一级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今年的问责中,通过更加严格的“升级版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种好“责任田”。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追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也将更好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只有认清形势,切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动承担起管党治党责任,才能避免成为问责对象。”
突出重点深化从严治党成果
问责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有关数据表明,去年进行责任追究的案例中,多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016年,此类问题仍将是问责“特别关注”的对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纠正“四风”工作成效则相对较好,反之亦然。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讲师林华认为,“‘四风’问题依然量多面广,可谓树倒根存,这就需要在接下来深化纠正‘四风’工作中,更加强调以严厉问责解决责任虚化、压力递减的问题。”
今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围绕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将成为各级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1月15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强调,“各级纪委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厉问责不担责的“老好人”、“太平官”,对于维护党规党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将起到促进作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内容可以看出,派驻纪检组失职渎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被巡视党组织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失职渎职等行为,都被列入问责的重点。2016年,盯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向履责不力者亮剑,将为巩固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提供有力抓手。
失责必问成为制度
2015年12月,安徽省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安徽省类似,许多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完善问责制度。
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党内问责规定较为零散、内容不够聚焦,顶层设计的不足也导致抓安全生产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问题。正是基于此,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过去的党内问责办法分散在党内诸多规范性文件中,当前,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是将这些问责办法规范整合、重新梳理,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问责机制,让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有的放矢。”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表示。
滚动的石头不长青苔。落实“两个责任”,重在抓常抓长,2016年将是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的关键一年。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通过严厉问责来加压示警,法纪就有刚性,制度的力量就能在实践中充分释放。
“2016年,我们将继续从严追责问责,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和通报成为常态。”河南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表示。据江苏省淮安市纪委书记葛平介绍,下一步,该市将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多案追查“三查”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必须着眼于强化党内监督,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干部履职到位、党纪执行到位。湖南省纪委书记傅奎表示,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强化问责是为了唤醒敬畏,让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主体责任的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