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激发系统优势、推动系统集成的生动实践,是凝聚反腐败斗争合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不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着力提升办案综合质效。
2024年初,我们发现某单位原副院长颜某等人的问题线索,在相关监督检查室的统筹指导下,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摸排掌握了颜某与该单位食堂承包商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证据。3月,我们对颜某立案审查调查,并循线深挖,发现了该单位原负责人唐某某、办公室原主任田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鉴于这一系列案件涉及领域专业性强、作案手段隐蔽,我们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由第三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吉首市监委组成联合专案组。
“室组地”联合办案不是三方力量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坚守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各展所长、同向发力,实现“1+1+1>3”的效果。办理该案过程中,监督检查室发挥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信息全面、协同各方便利的优势,加强案件查办方向和过程管控,把握案件整体进展及综合效果;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权力运行特点,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具体情况的优势,为案件突破提供信息支持和专业指导;吉首市监委发挥办案经验丰富、善于攻坚突破的特长,有效组织力量、依法取证,一体推进内审外查工作。
立案初期,唐某某心存侥幸,拒不配合审查调查,不如实交代问题。在监督检查室的统筹指导下,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联系专业业务科室,协助对该单位相关业务、资金流水进行梳理分析,发现相关费用支出数据与实际支出严重不符,存在套取单位资金等问题。吉首市监委以此为突破口,抽丝剥茧,迅速锁定关键涉案人员、固定关键证据,案件查办取得了明显进展。
“室组地”联合办案,要求三方既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又同频共振、密切配合。我们建立了案件信息三方定期通报制度,每周碰头研判会商案情,在精准发现问题、研判案件方向、谈话突破攻坚等方面协同发力。最终,该案共立案12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700多万元。
实践证明,只有树牢“一盘棋”思想,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不断强化统筹调度、整合办案力量、完善联动机制,才能实现人员互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互享,推动反腐败斗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作者: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