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3年第13期

社论

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

要闻

习近平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李希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主题党课报告会上强调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新征程上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  新指南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面加强理论武装

全面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

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  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  山东:以清廉之笔描绘乡村振兴齐鲁画卷

聚焦聚力乡村振兴   护航打造齐鲁样板

亮剑啃食农民群众幸福感的“微腐败”

扫除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的“拦路虎”

为乡村治理和振兴发展注入“廉动力”

让清风吹拂在希望的田野上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江西  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抓好检视整治

四川  从严从实检视整治严防“灯下黑”

云南  严字当头以教育整顿铸魂砺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检视整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  在检视整治上下真功见实效

书记说纪

纪委书记讲党课

为浦东引领区建设保驾护航

当好自贸港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维护者

弘扬红旗渠精神  锻造新时代铁军

赓续红色血脉  勇于自我革命

用铁人精神锻造铁军队伍

为忠诚履行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廉洁文化

重庆激活本土资源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  清廉新风润巴渝

武汉多措并举用好用活红色资源  绘就新时代廉洁文化底色

吉林大学激发凝聚廉洁文化建设合力  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学术研究

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要高度重视加强认同教育

实证纪法

如何把握“吃空函”案件的认定和处理

小新说纪

“吃空函”的歪心思动不得

广角

图片新闻

一线镜头

地方动态

明德风苑

郭兰英  丹心跟党走  歌唱为人民

一得之见

中央八项规定何以引领社风民风

知行话题

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评论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如何把握“吃空函”案件的认定和处理  

区分不同情形准确定性处置  

张聪  冷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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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紧盯改头换面问题,针对一些单位变着法子“吃空函”等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吃空函”行为一般是指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甚至以接待为名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等条款对违规宴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根据该行为的具体情形,分类定性处理。

  认真把握情形。实践中,常见的“吃空函”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一函多餐”型,即同一接待单位为仅出具一份公函的同一接待对象安排多次工作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到多个单位轮流安排工作餐。二是“一餐两报”型,即将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拆分后分次予以报销。三是“搭车报销”型,将违规公款吃喝费用或私人用餐费用,与正规公函接待费用一起报销。四是“空函报销”型,即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套取公款用于解决其他费用。比如,有的单位向相关单位索要“空白公函”,采用虚列接待事由、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报销其他违规吃喝费用;有的单位之间互换“空白公函”,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套取公款用于“不好处理”的其他支出等。 

  精准定性处置。一是对于“一函多餐”“一餐两报”或提供无公函接待等行为,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典型问题,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若情节较轻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教育警醒,若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则按照《条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实践中,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几种情形,比如顶风违纪、有禁不止,超出接待标准或接待范围较大、次数较多,提供明令禁止不得提供的菜肴、高档酒水,午餐饮酒,搞豪华宴请,挥霍浪费公款较多,并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较大损害等。二是对于“吃空函”案件中的被接待方等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理。对于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无公函接待或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人员,应依据《条例》认定为违规参加公务接待。违规公务接待与违规公款宴请的区别在于,违规公务接待一般具有真实公务活动,多数系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相关接待行为都是真实的,但是存在接待不规范、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而对于没有实质性公务活动,以公务接待为名行公款吃喝之实,公务接待材料多是伪造或者虚列的,目的在于掩盖公款吃喝真相的行为,应认定为违规公款宴请。此外,违规向其他单位提供“空白公函”等虚假材料的人员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应综合审查提供“公函”的动机、次数、范围、是否累犯、主动提供还是被动违规等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轻重综合考量处理。三是对于借公函套取公款行为的处理。若套取公款用于解决违规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产生的费用,应按照套取公款后的违纪行为性质给予纪律处分;若用于正常公务支出,解决经费紧张等问题,则违反了有关财经法规,可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若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行为本质是化公为私的腐败问题,可能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实践中还要注意,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如未动用公款,仅使用个人费用支付,在未构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情况下,不宜认定违纪。

  规范标准取证。针对“吃空函”问题的取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身份。通过收集证明相关责任人主体身份及其工作职责的任免职文件、职务证明等材料,并辅以相关陈述和证言,证实其身份属于党员或者公职人员。二是主观责任。通过调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证明相关责任人主观上存在明知或默许的故意;还应调取其是否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对自己所犯错误是否悔过认错,是否积极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等方面的证据。三是客观行为。要看“公函”是否真实,所列接待事由是否合规,还要看“报销”是否规范,调查公函接待手续是否齐备,用餐时间、地点、形式等是否与审批内容一致,陪餐人数、金额等是否符合接待要求。比如,某地通过对某一时期内公务接待报销凭证进行比对发现,某单位两次报销所用公函记载的来访人员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完全一致,仅落款时间不同,核查认定其中一份“公函”系伪造,据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者单位: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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