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16期

社论

践行“四种形态” 深化标本兼治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重要论述摘录

学习体会担当伟大复兴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始终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南

始终坚持为民情怀

不懈进取的奋斗精神

从严管党治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

学有所悟 ● 专题Ⅰ“四种形态”领悟与实践

学有所悟

“四种形态”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树木”与“森林”关系认识的深化

红脸出汗成常态,关键在担当

党委、纪委都尽责才能实践好“四种形态”

组织是党员最坚实的靠山

正确把握和自觉践行“四种形态”

实践探索

推动挺纪在前 助力全面从严

天津坚持纪挺法前,又着力理顺纪法关系

辽宁抚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5名涉案人员

山东淄博以红脸出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江苏泰州注重转变执纪方式

海南万宁抓早抓小筑牢第一道防线

特别关注部分省区市半年亮点工作集萃(下)

广西将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相结合

浙江变“党委提要求”为“党委主抓直管”

上海探索加强巡察监督

湖北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

山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甘肃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吉林把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贯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特稿

挺纪亮剑,助力脱贫攻坚战

半月杂谈

志不可夺,气不可泄

燕阁观察

百字半年通报,透出丰富信息

首次专题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释放啥信号

清风时评

有觉悟,才能不忘初心

“坚持”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变的步调

大数据给力精准“拍蝇”

跟组织玩“暗战”必将自尝苦果

锐评

一组

纪律建设

把问责利剑亮出来落下去

在发展党员上搞“猫腻”就会碰“红线”

“四风”监督哨

村干部挖鱼塘违规整酒 村支书送礼金同受处分

伙食超标准 纪律找上门

广角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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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关键词解

文化传承

古语今悟 ●“人生如茶”小议

话先贤彰美德 ● 辛弃疾:男儿到死心如铁

历史回放

长征“纪”事

周恩来:党员过组织生活是义务更是纪律

“我们是红军,有群众纪律”

 
在发展党员上搞“猫腻”就会碰“红线”
本刊记者 白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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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辽宁沈阳、四川成都、山东青岛等地纪委通报了几起违规发展党员的案例。案例中,有的党组织把关不严,使一些弄虚作假者蒙混过关,有的党组织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由此引出了违规发展党员的话题。事实上,从巡视反馈和查处的问题看,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细胞”质量,对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决不能在发展党员上搞“猫腻”、碰“红线”。

  拉起纪律“高压线”,防止不合格人员“混入”党内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被发展为党员,获得党员身份。

  然而,现实中,一些人的入党动机不纯,把党员身份当作方便就业或便于晋升的“金字招牌”。一些基层党组织或其负责人也将发展党员当成一种“政治奖励”或“福利待遇”。于是,一些本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就在少数不负责任的党组织或其负责人的“帮助”下,通过伪造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篡改干部履历、补填党员培养对象登记表、编造支部大会决议等方式,骗取党员身份。

  对这种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行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作出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里的“其他党内法规”主要是指201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该细则不仅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方面对发展党员作出具体规定,还明确要求,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个别党员干部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少数人骗取党员身份,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损害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害莫大焉。那该如何界定情节轻重?专业人士表示,这要从弄虚作假的方式、手段,参与弄虚作假的程度,造成的后果等综合考虑。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通过伪造公章来伪造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伪造公章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发展党员,党规党纪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在青岛市纪委通报的案例中,该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北万社区党支部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为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未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投票表决等程序,造成了不良影响,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无疑给各级党组织敲响警钟:吸收和发展党员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即使是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那么,发展党员需要哪些“规定程序”?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也对发展党员作出程序上的具体规定。

  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保证开展。每一项程序,都是对入党者的筛查和考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专业人士介绍,界定该行为情节轻重,主要从违反程序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考虑,比如,是缺失一个环节还是多个环节,是过失还是故意,是否造成恶劣影响,等等。

  违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一个也少不了

  在成都市纪委通报的崇州市大划镇党委违规发展党员案例中,不仅负责具体审核把关工作的党委组织员沈某受到了纪律处分,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雷文全,党委副书记焦绍文也受到了纪律处分。这是为什么呢?

  雷文全作为大划镇党委书记,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大划镇党委副书记焦绍文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展党员,直接责任者难辞其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规定,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而《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违规发展党员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不仅包含直接责任者,也包括领导责任者。前不久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同样规定对党的建设缺失、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问责条例》还对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由此可见,大划镇党委两位领导干部因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被追究责任,着实不冤。

  专业人士介绍,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必须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在违纪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弄清领导干部是否系共同违纪人,不能以领导责任代替直接责任,更不能因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是领导,就误认为只承担领导责任。这要求党组织或纪检机关在调查时,一定要谨慎细微,根据事实依据准确判定责任归属,明确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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