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安全发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近年来,蚌埠这座老工业城市,在发展建设的同时,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当成发展的核心问题来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连续三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安全是城市发展最基本的基石。一个城市越能为市民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市民就越有归属感;一个城市安全系数越高,越让人向往。安全发展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蚌埠面向长三角,地处“中部崛起”战略和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交汇区,享有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多重国家战略机遇,拥有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平台。随着发展规模扩大,生产安全日益成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保障好了,对发展是助力。安全生产出问题就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的大问题,对发展是阻力。蚌埠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将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们作为城市建设的亲历者、城市发展的见证者,对蚌埠安全生产向好向善有着深切感受。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责任制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蚌埠市在全省率先印发《蚌埠市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方职责,有效避免安全生产职责悬空、交叉等问题,构建起有责必履、失责必究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方面,牵牢领导干部责任这个“牛鼻子”,出台《蚌埠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拉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链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同时,持续拧紧企业主体责任“螺丝”,推动企业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由部门行政执法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安全生产人人尽责。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环节,牵涉众多部门、企业以及个人。要推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尽责。近年来,蚌埠市按照“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全面排查、系统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追求企业生产流程中人、物、系统、制度等诸多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使各种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进而逐步趋近本质型、恒久型安全目标)。企业一线员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更是关键。全市各级管理人员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扎根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堵住每一个隐患“蚁穴”。
与此同时,蚌埠市积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随手拍”等活动,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大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点穴式执法,并结合实际实施行刑衔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侦查机关及时移送案件,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防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问题),震慑作用凸显。各级管理人员、企业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安全职责、主动执行操作规范、主动提升应急避险能力、主动吸取事故教训,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已逐步形成。
安全之边,生命之线。抓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面对安全生产工作,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拿出切实管用的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责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任,真正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同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产生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有力监督和有效问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作者: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