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24期

社论

为新时代改革开放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要闻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成功探源

导语 

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加强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关键和根本

伟大变革

导语

从沧桑巨变看辉煌成就

人民美好生活见证党矢志不渝奋斗目标

坚强保障

导语 

40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改革开放护航

不忘初心,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

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始终保持团结统一的秘诀

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破解自我监督的“哥德巴赫猜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纪念邓小平同志题写刊名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创刊30周年

系列述评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履行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

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在把握规律中深化标本兼治

文物述说

《准则》诞生背后的故事

陈云的两份手迹

扬帆大潮

导语 

以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改革创新中锻造巡视利剑

改革拭亮派驻监督的“探头”

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坚定不移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在深化“三转”中牢牢扛起监督责任

与时俱进加强新时代法规制度建设

评论: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

迈向复兴

导语 

跑出我们这一棒的好成绩

“关键一招”与“关键在党”

听音频 学党规

 

《准则》诞生背后的故事
——见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形成过程的两份重要文献
张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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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陈列着一份《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改本)。这份修改本,连同陈云1979年2月28日就《准则》等问题的信,都是见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部新时期重要党规党法诞生过程的珍贵文献。

  “文化大革命”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党在恢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平反冤假错案、逐步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亟需对党内政治生活加以规范,使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

  最早提出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是当时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的胡耀邦。1978年8月13日,胡耀邦召集中组部研究室8位同志开会,布置写一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政论文章。他说:党内要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敢于讲真话、讲道理、实事求是、讲民主集中制,要有民主讨论的空气。新同志不熟悉党内生活,所以要把这个问题讲透。要讲清楚正常的党内民主生活是什么?有了不同意见怎么办?人犯了错误怎么办?不能抽象讲团结,要从实际出发讲民主集中制。8月23日,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组和中央组织部研究室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上,胡耀邦提出放弃写政论文章,改按文件形式写。按照胡耀邦要求,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参加起草工作的同志重拟提纲,采取议清楚一条写一条的办法,写完了再按逻辑关系进行排列。10月24日,形成关于准则的最早草稿,共有纲目17条。之后又根据中组部研究室领导意见,对17条草稿进行梳理、归并和提炼,形成准则(草稿)共11条,于11月初报送胡耀邦。12月11日,根据胡耀邦意见,把11条改为12条,形成《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修改稿)。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这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会议上,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全会选举陈云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11人为副书记。三中全会召开的第二天,12月19日,中央组织部将《十二条准则》(修改稿)作为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报送陈云及邓颖超、黄克诚、王鹤寿审查。从这时起,领导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任务,交由中央纪委承担。

  1979年1月4日至22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十二条准则》(修改稿)作为会议文件印发。会议期间,一部分同志经研究后形成《十二条准则》修改本。修改本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修改稿)”改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并对文字作了一些修改,也作为会议文件印发。全会分5个小组对《准则》进行了讨论。2月1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原则批准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通过的《准则》(草案)。会后,中央纪委根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意见,又对《准则》(草案)进行了修改。

  陈云对《准则》倾注了大量心血。2月28日,他致信中央主要负责同志,送上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修改后的《准则》(草案)及中央纪委的另外两个文件。他在信中就《准则》(草案)作了三点说明:

  (甲)前稿有些地方规定得太具体的已改写得灵活些,特别是十一条十二条。

  (乙)在改写后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十二页、十三页、十四页,都用红笔划了杠杠。我看可以。请你斟酌。并把八大党章中关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作为附件,附在准则后面,以便各级党委参考。

  (丙)这个文件发下去征求意见,要求于七月一日前各地将意见回报中央准备再改。再改之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改。这样一次向下征求意见另一次作为试行文件,在此以后再定稿,我看比较稳当。

  陈云对《准则》下发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他的意见被采纳了。3月19日,中共中央将《准则》发至县团级党委征求意见,要求各地在9月1日前将意见上报,由中央纪委对这些意见进行汇集、整理、修改。中央纪委共收到各地报告148份,党员个人来信50封,提出的修改意见1800多条。中央纪委先后进行了七次讨论和修改。

  中央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准则》的修改。据起草组成员郭仪回忆,在《准则》基本定稿、写作班子解散的时候,陈云来了一条新的指示,即要求必须增加一条关于干部又红又专的条款。时任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刘家栋回忆说,中央纪委常委通过《准则》时,是“一句一句的讲,一边听,有意见就讲,很费工夫”。

  正式定稿的《准则》仍为12条。与中央组织部《十二条准则》稿相比,正式定稿增写了4条,即第一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第三条“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第九条“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第十二条“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还有的条目是将《十二条准则》中内容相近、相似的条文做了合并处理。正式定稿的《准则》,既体现了具体要求,又上升到政治原则高度。

  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准则》。制定《准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党性、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措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准则》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指出“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

  作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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