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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党的十九大正在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当习近平总书记讲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时,不少聆听讲话的干部都听到了“纪律建设”这个词。
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表明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彰显了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上升到一个新阶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如果用一条红线来贯穿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探索过程,纪律建设毫无疑问是很有代表性的一条。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纪律是我们党的传家宝。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最终赢得民心,取得革命胜利。进入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把严明纪律当作实现理想的重要保障,并强调,“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
那时,我们党之所以强调纪律,主要是针对党内存在的问题而言。随着市场逐步放开和对外交往增加,诸如索贿受贿、走私贩私、“官倒”等腐败问题“来势汹汹”。对此,党的十三大鲜明提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党不断加大对干部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王宝森案、陈希同案,以及湛江、厦门特大走私案等大案要案。这一时期,我们党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惩治党员干部中的腐败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方向顺利前进。
时间跨过党的十八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纪律,到三次全会强调组织纪律,到五次全会提出政治规矩,再到六次全会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既划重点,又提要求,不仅丰富了纪律的内涵,还体现了他对纪律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凸显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实践在前进,认识更深化。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必先破纪。而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基于对纪法关系及“破法必先破纪”规律的准确把握,党中央提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思路理念,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不仅为加强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更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划了实施路径,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成为管党治党思想理念的一次飞跃。
只有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强化党员干部的红线、底线意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改变腐败发生、发展的轨迹,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从这个角度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
对于法规制度的作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有过深刻阐释。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他的推动下,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二大又通过了新党章。此后一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党内法规制度出台,为捍卫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法规制度的重要作用,认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党中央履新不到一个月,被誉为“铁八条”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此为开端,六年来,包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在内的150多部党内法规被制定或修订,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让管党治党严起来的坚定决心。
立规修规的过程,也是我们党深化对纪律建设认识的过程。以党纪处分条例为例,修订前原条例纪法不分,将适用于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2015年修订时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将原来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六项纪律,还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纪律特色更加彰显。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坚持令行禁止,强调党内法规一旦制定下达,就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强调“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习近平总书记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如赴地方考察调研或出国访问时,都亲自审定方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党中央将抓纪律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让一把手扛上,推动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十八大五年来,全国共有153.7万人受到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5.8万人。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高级干部被查处,向全党全社会宣示了“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铁规不断发力,禁令持续生威,彰显了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新时代加强纪律建设给纪委提出更高要求
纪委是管党治党重要力量。加强纪律建设,纪委的作用至关重要、不可或缺。一部40年改革开放史,同样是一部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后严格执纪的历史。
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纪委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和工作目标在不断调整和深化。从职责任务看,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央纪委提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之后又上升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任务并重。从工作方式看,上世纪八十年代纪委注重惩戒对领导干部的震慑作用。九十年代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工作目标看,从最初以“遏制”为主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后来逐步发展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高度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回归党章,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就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中央纪委率先垂范,将参加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减至14个;调整内设机构,取消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等部门,在不增加编制前提下,将纪检监察室从8个增至12个,使执纪监督力量占内设机构人员的70%。
随着我们党对纪律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特别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出后,纪检机关工作理念发生了变化,在工作中逐渐克服了以法代纪的惯性思维,纠正了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而是把纪律作为尺子管全党、治全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为把纪律挺在前面提供了实现路径。在中央纪委示范带领下,各级纪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面梳理问题线索,积极开展谈话函询,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推动党组织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纪”约束党员行为,使党员干部自觉守住底线,管住全体党员这个“森林”。2015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403.8万人次,四种形态分布呈现出合理的“倒金字塔结构”,真正起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的作用。
“四种形态”既包含惩,又包含治;既体现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又展示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既抓关键少数,更在管住绝大多数上下足功夫,有利于实现标本兼治,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监委成立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手握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拓展了工作广度和深度。新形势新要求下,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责,为推进“三大攻坚战”、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从“包打天下”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从站在法律底线到挺纪在前,从抓少数到管住绝大多数,改革开放40年来,纪委职责定位、理念方式、工作目标的变化,不啻一场深刻的变革。在这场变革中,纪律本色无疑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