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加强协调配合,要全面准确把握其基础、前提和原则。
不断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加强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改革完善监督制度,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体系的全面有效覆盖,离不开构成体系的各类监督对各权力主体、各行使环节的日常监督,也离不开各类监督的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既能够依托体系实现协调配合,也被要求以加强协调配合来进一步完善体系,从而更好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立足职能职责有效发挥作用,是加强协调配合的重要前提。如果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比作一个“乐团”,各类监督仿佛是被赋予特定职责的“声部”。奏好全面有效监督的“交响乐”,前提是各“声部”按照分工准确、充分、有效发声,荒腔走板不着调不行,滥竽充数不出力不行,各吹各调不协作不行,随声附和被带跑也不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责定位、监督方式、工作节奏各有不同,只有充分尊重彼此工作规律和独立性,才能在协调配合中更好彰显各自独特优势,形成更大合力。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效发挥审计机关在制约和监督经济权力运行方面的专业优势,坚持用政治眼光研判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分析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发现并处理政治问题、政治责任,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和“公共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的叠加效应激发出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是加强协调配合的有效原则。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治乱也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因此,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以机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推进协调配合,提升精准度、优化顺畅性、打通梗阻点,不断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用好已有的机制制度,比如,借助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征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意见这一机制,推动将政治监督重点纳入其中,校准监督聚焦点;优化关键的机制制度,比如,与时俱进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的出口质量把关、入口接收统筹、过程协助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等环节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顺畅合作流程;创设急需的机制制度,比如,在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的监督中,各方的分工协作如何进行,还需将探索实践及时总结提炼为成文规定。
部署已明确,关键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应进一步以扎实举措深化协调配合,持续释放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治理效能。(杨巨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