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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以奋发有为之姿迈向第一个百年目标——写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

新时代 新指南

精读原文 习近平总书记谈家庭家教家风

思想导读 好家风应世代相传

深度学习 正家风家教 树清风正气

以案为鉴 清廉传家惠久远 家风不正遗祸患

延伸阅读 传承红色家风 涵养初心使命

特别关注 ●《政务处分法》系列解读

导语 规范政务处分 完善监督制度

权威解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正确理解和适用政务处分与处分

        实现政务处分制度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方针和要求

        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

        增强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实现监督全覆盖具体化、制度化

        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依法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利

亮点释义 如何理解政务处分和处分并行体制以及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等

以案释法 从六个案例看《政务处分法》带来的变化

图卡迷宫 公职人员违法,“板子”怎么打

坚强保障 决战决胜新疆聚焦脱贫攻坚 深化监督保障

全景纵览 脱贫攻坚战正酣 不破楼兰誓不还

践行论要 做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 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监督保障 清除“拦路虎” 搬开“绊脚石”

         给小微权力“上锁” 为脱贫攻坚护航

         协作区专班提升线索清零“加速度”

         以案促改助力脱贫高质量

实践故事 听“买代表”说说心里话

         让蜂农的日子甜起来

专题 ● 战“疫”进行时

用科学精准的流调抓住疫情传播源头

燕阁观察

从纪检监察工作视角看学习运用民法典

学术研究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名城话廉

红船映初心 正气满嘉兴

秀水悠悠 廉情脉脉

明德风苑

陈水林:在南湖红船边谈红船精神

讲好红色家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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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共产党人的怕与不怕

 
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
依法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利
李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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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处分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薪酬待遇等,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具有重要影响。《政务处分法》是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的法律依据,通篇贯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强化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程序意识,着力推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依法保护公职人员合法权利。

  一是将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放在突出位置。《政务处分法》第四条规定了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对依法开展政务处分工作、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利提出了总体要求。第六条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第十六条规定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这些条文体现的制度精神就是对公职人员合法权利的保护,有利于保障和激发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免除其后顾之忧。

  二是着眼于规范和约束政务处分权。《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分别规定了政务处分适用规则和情形,对各类公职人员设置了统一的处分规则和处分情形,避免由于处分依据和适用规则不统一导致处分畸轻畸重。同时,在附则中授权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实际对特定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以适应不同领域处分工作的特点。第四章专门规定了政务处分程序,与《监察法》第五章监察程序有关内容相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推动政务处分工作各环节依法有序开展,确保案件公正调查处理。特别是细化政务处分工作有关程序要求,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被处分人合法权利。比如,第四十三条规定,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必须依法告知被调查人,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申辩权;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政务处分种类和依据、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等事项,并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充分保障被处分人知情权,切实做到公开、公正。

  三是注重不适当、不正确政务处分的纠正。有错必纠是执纪执法的一贯要求。《政务处分法》第五章专门规定对政务处分决定不服提出复审、复核的内容,强调监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政务处分决定应及时予以纠正,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复审复核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等,保障被处分人复审复核权。同时,明确政务处分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按照规定调整或者恢复被处分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等等。

  四是坚持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职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政务处分法》贯穿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要求,第六章还专门规定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对被调查人进行逼供、诱供等行为,或者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采取调查措施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这对于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实施政务处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意义重大。

 《政务处分法》坚持对公职人员严管厚爱,在从严要求的同时,又彰显法治理念,切实将政务处分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公职人员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监察机关开展政务处分工作,既要严格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又要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等法律关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要求,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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