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济宁市委、市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和把握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意义,早准备、早谋划、早施工,以深入调研、周密筹划来夯基筑台。
在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市、县两级纪检机关会同检察院、编办,在对拟撤销的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的基础上,理清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思路。
同时,超前谋划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融合问题、办案场所建设问题,对工作衔接、办公用房、留置场所等系列问题,做出明确安排。这些工作为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供了充分依据,打下坚实基础。
11月16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5天后,济宁市就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王艺华任组长。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协同发力,市县两级联动推进,汇聚成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相关要求的强大合力。
市委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监察委员会办公和留置场所问题,市政府开辟“绿色通道”采购监察委员会所需办公桌椅和设备。唯有将改革试点工作每一项举措落到实处,改革才能得实效。
如何确保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关键就是四个字,精耕细作。钉尖细,钉子才容易钉进木头。‘细’意味着具体,具体才能深入,深入才是真落实。”王艺华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从“细”做起。
上级部署要求学“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是扎扎实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等,努力做到学细学懂。
改革试点方案定“细”。试点方案是“施工图”,“施工图”画得如何,直接决定着“施工”的质量和效果。市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多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对市级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把关。省里批准市级实施方案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了市级检察机关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方案、涉改部门人员谈心谈话方案、干部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培训方案、县市区监委拟新进班子人选考察方案。这些“细”方案,使改革试点工作更加精准化。
思想政治工作做“细”。转隶干部那么多,转变那么大,思想波动自然也会很大。他们在关注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和苦衷?有什么愿望和要求?都需要扎实开展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市纪委、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与转隶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家访活动,摸清转隶干部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心声、诉求和建议,解答他们的疑惑,消除他们的顾虑,坚定他们的信心,为人员转隶和融合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