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特定投标单位打分畸高”“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异常”“工程超期但无处罚记录”……2024年12月,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对某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碰撞后,弹出三条预警信息。
按照系统预警核查处置流程,分属监管侧和监督侧的预警信息被自动推送至项目属地某市住建局和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经过与廉政档案等数据进行二轮穿透比对,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很快锁定了该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科原科长冯某涉嫌收受贿赂,在项目招标环节违规指定中标人、标后监管不作为等问题。
招投标领域政策性、专业性强,违纪违法行为往往经过层层包装,披着看似合法合规的“外衣”。“监管和监督中都可能存在传统手段盯不深、看不透、发现不及时的问题,如果没有大数据监督的穿透力,很难这么快查清案情。”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的有关同志介绍,通过梳理全省查处的1100余件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系统分析归纳出围标串标等9大行业乱象和优亲厚友等7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构建89个监管模型和61个监督模型。在快速精准识别招投标乱象的同时,也由事查人、深挖可能隐藏其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开化县纪委监委依托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对可能存在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张艺奇/摄
精准发现问题、高效查处问题,关键还需及时解决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做实预警处置“后半篇文章”。如针对冯某案等一系列案件中普遍暴露出的行业规范性示范文本缺乏导致量身定制乱象多发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督促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单位逐项规范各类工程示范性文本。如此一来,不符合规范的文本在录入时就会被大数据监督平台“拒之门外”,进入系统的文本也便于根据预警规则碰撞出更多潜在问题。
在解决问题中扎紧制度“笼子”,也以制度执行织密数据“罗网”,充分发挥“制度+技术”耦合效应。为了减少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借助大数据平台碰撞“人员电子打卡”信息与交易数据,及时揪出相关负责人未到位、违规变更等问题;同时制定“主要履约人员锁定”场景应用工作指引,根据工程项目履约合同期限在系统中对主要履约人员进行数据锁定,被锁定后无法参与投标活动,到期方可解锁。以此加强标后监管,倒推标前、标中全程规范,也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数据互联互通,技术优化迭代,制度持续完善,最终指向的是治理成效的综合提升。“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的建立,改变了行业平台各自为‘数’、单打独斗的局面,监管手段和质效也随之优化。”浙江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不久前收到系统推送的一条预警信息提示,某项目招标过程中,有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涉嫌挂靠资质、弄虚作假,属地水利局根据核查处置指引查实立案。而以往仅靠水利系统业务监管平台自身,无法与人员社保信息等数据碰撞发现类似问题。该系统由省纪委监委、省发改委牵头,多家单位共商共建共享,全域全量归集数据,极大地帮助监管部门发现和整治各类乱象与顽瘴痼疾。
从数据贯通切入,线上串联起招投标各领域各环节,逐步打破行业壁垒,有利于撬动更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以招投标信用评价为例,根据系统建设和运行中发现的部门间信用评价指标不一问题,省纪委监委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重新理顺机制,探索构建“一地犯错”即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信用评价体系。在对系统预警反映各类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专门规范意见、废止相关条例,招投标管理体制从原来“九龙治水”到现在政府领导、发改牵头、行业监管、纪委监督、平台支撑的“一摊共管”模式,实现监管监督从脱节到贯通,从标前、标中到全程的转变。
“大数据监督发现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解决,而改革治理效果又以系统运行来检验,二者相辅相成。”在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看来,“制度+技术”“人防+技防”,系统“补丁”不断更新、“扫描杀毒”功能不断升级,构建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的完整闭环,助推各种乱象问题得到有力震慑和有效整治,确保招投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