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迫切需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三化”建设的聚焦重点之一。越是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以“三化”建设的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当“图纸设计”遇上“起楼盖房”
——既重规划更抓执行,让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监察法实施条例有哪些修改内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措施如何规范使用?”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的暑期培训班上,来自全国各地各级的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学习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好制度就是好老师,就是最好的工具书。”一名学员如此说道。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调研采访中,不少受访对象都认为加强“三化”建设离不开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尤为关键的是要让制度落地见效。
抓好制度整体谋划,防止“泥瓦匠东糊糊西抹抹”。加强制度制定的统筹规划,既及时跟进也防止盲目“超生”。各地应充分考量实际需求与长远规划,既对上级要求配套落实、工作中亟须完善的制度及时跟进出台,也要防止机械性重复立规,谨防“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想一出是一出的应急性“补丁式”立规,让人无所适从。要加强调研与论证,防止制度“空转”失效。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最新困惑、难点堵点,及时将应对措施、有效办法上升为制度,评估清理不合时宜的制度,防止制度脱离实际、难以执行。还要加强对制度系统性、衔接协调性的把握,统一标准,防止相互“打架”。比如有干部在采访中提到,希望自上而下进行指导,在文书手续、流程规范、平台系统等方面尽力做到统一规范,防止不同地域出现办案程序不一致、处理不平衡的问题。
加强对制度的辅导学习,提高系统性、适配性、有效性。“急需培训的往往都在办案一线来不了,来培训的很多都是平时不办案的”“培训时间短,很多想学的还没学到”……调研中有干部提到培训中的一些矛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法规制度学习培训的系统性,既系统教授应知应会基础内容,帮助构建完整知识体系,也开展实战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提高应用水平。加强培训人员的适配性,磨刀不误砍柴工,既组织办案一线干部轮流抽出时间集中学习,也灵活培训方式,通过在办案点送课上门、“线上培训”“视频直播”等方式,保证及时将最新精神、最新要求传递到办案一线。关注学习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既要缺什么补什么,也要帮助提炼梳理,把握具体适用,不能“大锅饭”“一股脑”往嘴里倒。如山东省纪委监委自2022年开始,每年都会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新下发的制度规定,动态更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和指南,方便“新兵”尽快熟悉办案工作,帮助“老兵”尽快掌握新要求,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完美的制度不落到实处也只能成为摆设。督促全员遵守。切勿把“三化”建设仅仅等同于法规制度制定,当成了法规室、案管室等规章制度制定者的活,要压实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综合部门、派驻机构等各部门应尽职责,从业务一线收集问题并制定修改制度,督促业务一线贯彻执行制度,将制度的效能持续充分释放出来。督促全过程遵守。通过紧盯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全流程严格把关,推动各项要求在各环节、全系统一贯到底。加强全面执行。法规制度是硬杠杠、严要求,不能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忽视,不能方便时执行、不方便时不执行,要让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把制度的效能不断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当办案压力遇上严格约束
——既求效率也重规范,将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在实处
调研中不少同志认为,“三化”是目标,队伍是根本。再好的制度规范没人去执行到位也是空谈。办案人员的思想观念、专业素养、纪律作风直接决定了“三化”建设能不能真落地、见实效。其中较为关键的就是正确理解、处理效率和规范的关系。
首先要“破”,转变思想观点,破除认识误区。切勿存在“差不多就行”心态,认为办案压力大、人手少就可以在办案规范上搞俭省、打折扣;切勿认为“按部就班办不成事”,规范和效率相互矛盾,是这头高了那头就低的“跷跷板”。应深刻认识到,牢固树立纪法思维是纪检监察机关使命所需、权威之源。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职责纪定、职责法定,如果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用权,将会损害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破坏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应深刻认识到,规范和效率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同向而行。各项工作有规可依、依规而行,将会更加明确责任、明晰程序,减少推诿扯皮、减少模糊地带,就如一位干部在采访中所言,“如果证据链条不够严密、程序不规范,案子到了审理或移送司法环节‘卡壳’,再来‘回炉’,反而影响效率。”
其次要“立”,不断提高内在能力。制度规范的刚性和办案工作的压力看似形成一种矛盾,这背后既有思想习惯的问题,更有能力不足的原因。实践中暴露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所以感觉压力重重。对此,要重点聚焦干部队伍建设,选良才、育英才,为推动“三化”建设提供干部人才支撑。加强人员配置,着眼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完善干部准入机制,把力量和资源向一线倾斜,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专业人才储备。完善培养机制,开展涵盖全链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的能力,增强发现处置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等必备本领。促进实战锻炼,稳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选派骨干参与上级调训、大要案协办,让干部到反腐败一线去磨砺淬炼,在实战中提升综合能力。如山西省朔州市纪委监委要求综合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参加过办案的同志,分批参与办案,跟案时间不低于6个月,有力促进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与“三化”建设的协同提升。
再次要“促”,要加强外部压力,对执行“三化”要求情况加强考核与评查把关。用好考核“指挥棒”,把办案人员执行“三化”要求好不好,如程序有无硬伤、证据质量高不高、文书规不规范,是否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作为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不断强化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形成“制度管人、能力提升、促进‘三化’”的良性循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加强过程把关,看审查调查工作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是否做到重程序、重证据,是否准确适用纪法条款,做到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倒逼审查调查干部强化纪法思维。如重庆市纪委监委成立案件指导室,安排业务骨干下沉一线参与讯问、询问、取证,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全要素、系统性指导,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谋划推动工作。
当“一把尺子”遇上“千差万别”
——既讲政策也重策略,将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牢牢守住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提升审查调查“三化”水平,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合法和高效。也应避免执行中断章取义和简单照搬照抄,要结合案件办理实际情况有效运用,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
严格用“尺子”,不能随意变通。依规依纪依法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该按要求严格执行的不容马虎。要厘清流程、严格要求,针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难点问题等重点明确要求,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做到“心中有尺、眼中有度”。比如,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等要严格规范,外查方案确定的审查调查范围、对象和事项不得随意扩大……将法定程序贯彻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体现出审查调查工作的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要加强指导,上级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个案指导、下沉指导、业务培训、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等方式方法,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指导帮助,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突出示范带动,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强化基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点包案、集中攻坚,以重点案件带动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将审查调查相关纪法规定执行下去。
注重细“刻度”,不能上下一般粗。实践中,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又有效处理各种复杂情况,就需要根据工作实际找准适合自身的“比例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办案机制,以合适的“精度”匹配当下实践。按照上级发布的制度规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形成相关工作指引、操作指南,将本地本部门工作中的相对薄弱环节加强起来、不完全贴切之处填补完整、有梗阻的地方疏通清楚。如山西省选取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试点完善履职清单和工作指引,推动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定修订制度机制,使得工作规范更加贴合实际需要。同时,还应配套开展专题培训,专门针对已经优化的线索研判、初核与立案呈批、重要措施报批等流程进行步步详解,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好理解各工作环节设定背后的考量和实操中的注意事项,推动“静态文本”有效转化为“实战利器”。
防止“机械化”,不能生搬硬套。审查调查实践中存在“机械化”执行、“模板化”套用等问题,其原因在于个别干部经验不足、能力不够、害怕担责等。对此,首先需要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凝聚办案合力。通过强化案管、审查调查、审理等部门职责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室组地”或“室组企”联动实现力量统筹、资源互补,片区协作推动基层办案力量由“分散薄弱”到“集成统一”等路径,让执纪执法定性更加精准,遇到阻碍及时协调解决,遇到棘手问题获得启发或指导,防止出现因不知如何开展、不敢推动而导致的僵化执行。坚持实事求是,本质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入山问樵、入水问渔”,在事实查清楚、证据搞扎实的基础上,细化分析研究,科学研判“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区别不同情形提出处置意见。要精准把握和运用政策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更不能以所谓的讲政策,搞纪律“松绑”,将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统筹考虑、系统把握的思路方法贯穿在实践中,做到严有温度、宽有底线,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
当“老办法”遇上“新问题”
——既用好经验也重与时俱进,将办案工作提质增效落到节点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提升审查调查“三化”水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各环节各方面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社会的发展变化也要求审查调查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应在持续积淀中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让“老办法”不断焕发“新活力”。
老经验要去解决新问题。审查调查中既要用好经验这把“金钥匙”,也要学会在总结经验中收获成长、纠正错误。一方面,要让有益经验沉淀下来。汇总办得规范、办得扎实的案件,通过已办案件总结审查调查“技战法”,将成熟有效的做法提炼出来、传递下去,助力提升同类或相似案件的查办能力。比如四川省宜宾市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集中展示数字赋能、攻坚突破等办案工作亮点,以此进一步指导审查调查工作。另一方面,要从实践挫折中及时总结和吸取教训。适时对在办和办结案件进行回看梳理,找出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问题或共性问题,复盘办案中出现的争议点和疑难点,如案件办理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察机关不起诉或退回补充调查等情况背后存在哪些原因等等,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改进,为后续办案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工作指引。
注重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因势而动,因时而谋,审查调查工作理念思路、方式举措等必须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审查调查工作要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执法新形势新要求,下好办案“先手棋”,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确保全链条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将每一起案件办理扎实,同时注重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整治向全域治理拓展,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能。要注重把握新情况,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审查调查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的研究。深刻把握规律特点,探索梳理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证据指引,着力破解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以理论支撑和实践积累提升应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审查调查工作水平。要探索应用新技术,加强信息技术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的业务交流,引导办案人员更新办案理念思路、方式手段等,围绕联通图谱、资金往来图谱、社交关联图谱等学习应用技能,让办案人员更加得心应手,为审查调查工作安上科技“透视镜”。
强调人才队伍新老搭配。提升审查调查“三化”水平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可持续性发展离不开有力的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储备方面,注重扩展渠道、扩充领域,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把审计、财务、公检法领域的人才纳入纪检监察队伍,充实办案人员的专业领域。在梯队建设方面,不断优化人员配置,避免出现“能干的一直干,不会干的还是不会干”这类情况。比如由纪委常委或委员、室主任或业务骨干以及新进工作人员组成团队,新老结合让审查调查人才培养可持续、有层次。在培养内容方面,注重分层分类、与时俱进,比如针对新进人员侧重开展文书制作标准和程序方面的培训,针对有一定办案经验的人员着重在谈话技巧、纪法衔接等方面下功夫,面向领导干部开展风险防控方面的培训,实现审查调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把工作抓紧抓好,扎实推进审查调查“三化”建设,取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在成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