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承担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任务。然而,由于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有的纪委对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畏难情绪,斗争精神不足,监督拉不下脸;有的开展同级监督方法措施少,没有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班子成员的问题不能精准发现、及时提醒。此外,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存在“肩膀头一般高”“凭啥找我茬”的心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此,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把日常监督与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不久前,一位市委班子成员外出开会回来,跟我聊天时提到因为时间紧张,自己是坐了飞机商务舱回来的。“商务舱?”我敏感起来,问“你报销了没有?”“刚回来,还没顾得上。”“那我提醒你,你个人需要补齐公务舱和商务舱的差价,这样才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说。听完我的话,那位市委班子成员连说“感谢提醒”,表示正是有了来自同级的监督,他才没在“小事”上犯错误。
这件“小事”给我的触动却不小。近年来,如何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是摆在开封市委和市纪委面前的一项共同课题。开封市两任市委书记上任之初调研的第一站都是市纪委机关,现任市委书记高建军还多次对我说,“纪委应履行监督专责,对市委班子大胆监督,对我的监督要比其他常委更严格”。党委“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并对纪委同级监督工作全力支持,是做好同级监督的关键,也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和动力。
2018年,开封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也于同年出台《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制度明确了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严守职责定位的原则,规定监督重点是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落实“两个维护”、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规矩立起来,关键靠执行。在我看来,做实同级监督,需要抓常、抓细、抓长,以常提醒绷紧“关键少数”纪律红线,确保同级党委班子始终挺纪在前。今年2月,一位新任市委班子成员上任伊始就收到了市纪委监委发出的《提醒函》,提醒他“除公务接待外,不接受任何形式吃请”等。向新任市委班子成员发出廉政方面《提醒函》,在开封已成为一种惯例。
同级监督必须奔着问题去,精准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今年春节期间,我们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某市委班子成员所在部门存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经联系纪检监察室初核了结后,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该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其按照规定开展公务接待,规范审批流程。这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同时抄送至市委的分管班子成员,在他的督促下,问题很快整改到位。“感谢你们的监督,我分管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才被及时发现并遏制。”该市委班子成员的话,让我感觉到我们的监督没有白费。
经过我们的努力,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逐步形成了“纪委监督就是关心爱护同志、就是支持推动工作”的共识,这既增强了他们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又有利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2020年7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围绕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监督中,我们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仍有新增,立即向市委书记通报。市委书记和我一同对分管这项工作的副市长进行了约谈提醒,该副市长还主动在工作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在之后的工作中,他持续压实县区的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跟进监督,督促161个问题整改到位,遏制了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确保守好耕地红线。(作者: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