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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500人、组织处理2100余人,刀刃向内,力度可见
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根本还要靠制度,必须制定一部标准统一、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的工作规则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
2016年12月,王岐山同志到江苏调研,新闻稿中一个重要信息引起广泛关注,那就是“就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此举被誉为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又一“重拳”。
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笼子——围绕谁来监督纪委,如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如何防止“灯下黑”的问题,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用一个又一个有力行动,继续作出了响亮回答。
忠诚与担当——
信任就是考验,责任就要担当
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每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都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作重要指示,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清理好门户”,解决好“灯下黑”。信任意味着考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辜负党中央的期待、人民的重托,加强自身建设是永恒的课题。
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把学习党章及新出台的党内法规贯穿全年,结合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忠诚体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
忠诚需担当诠释,担当要以能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能力不足的问题就越突出,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实现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就越紧迫。
这一年,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约谈督促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培训机构共举办220个培训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8万余人,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审理报告等方面,提高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
在深化“三转”中不断提升能力,以能力提升推动工作开展,纪检干部的忠诚与担当,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展露无遗。
惩处与治理——
清理门户不手软,自身监管更严格
围绕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中央纪委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完善内部监督机制,2014年3月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跟上,目前省级纪委和大部分市级纪委都设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以强化自身监督,确保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刀刃向内,力度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500人,有力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严防“灯下黑”、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坚决态度。
数字的背后,既有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这样严重违纪的,也有如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纪委书记王庆玉这般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的,还有像湖南省浏阳市卫生局纪委书记尤国文这样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既有中央纪委机关的党员干部,也有地方纪委干部、企事业单位的纪检干部。一个个案例,连点成线,呈现出一幕完整影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监督执纪专责队伍绝不可能不受约束、置身事外,执纪者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一手“雷霆手段”,刀刃向内不手软;一副“菩萨心肠”,挺纪在前,加强监督,体现严管厚爱。2016年,中央纪委机关带头,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召开第四次委员扩大会议,听取7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陆续约谈机关35个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以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谈心谈话、定期家访等制度,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要求,对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的线索有反映必核,有问题必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谈话函询5000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对纪检机关的监督也毫不放松。2016年,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明确把纪委和纪检组列为巡视对象,广东省纪委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对本级机关实施全方位监督,内蒙古自治区开通纪检监察干部网上监督举报平台等举措,都传递出把自己摆进去、“紧箍咒”越念越紧的强烈信号。
问题与制度——
总结实践经验,自身建设走向标本兼治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根本还要靠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制定制度,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6年,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执纪等问题,中央纪委研究起草《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执纪工作和违规请托办私事实行报告备案的规定》;结合贯彻十八大以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四种形态”的要求,起草了《委部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办法》;针对社会关注的涉案款物管理问题,对涉案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推进涉案款物管理制度修订工作。
在地方,青海省纪委制定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几项措施,吉林省纪委制定《自办案件证据提取规范》《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工作规程》等规定,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湖北、江苏、新疆等地纪委也出台规章制度,为纪检干部划定行为红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年来,针对执纪审查工作风险点,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相关制度协调配套,对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作出规定,将自我监督的“制度网”越织越密。丰富的实践探索和制度成果,昭示着制定一部标准统一、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的工作规则时机成熟、条件具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呼之欲出,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勤恳不做无心事,成就须从点滴求。回溯2016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正人先正己”的力度持续加大,防止“灯下黑”的篱笆越扎越紧,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越来越完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思想在这支队伍心中越来越扎根,这一切都是为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向党和人民保证——打铁的队伍自身过得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