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风腐同查同治的机理是什么?如何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本期邀请专家学者从学理基础、科学理念、实践要求等方面谈学习体会。
【学理基础】风腐同查同治的机理
2024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之后这项工作又被纳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工作部署中。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一年时间里,风腐同查同治在党的重要会议上被多次提及,且对其的阐述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入,也一次比一次更加具体,说明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重要性,也表明反腐败斗争正在从专门化腐败治理走向全过程腐败治理。
风腐同查同治的根本原因在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体性。观念、生态、文化是腐败滋生的土壤,而不正之风就是与这三者紧密关联的。因此,注重推进不想腐必须重视治理滋生腐败问题的歪风邪气。风腐同查同治也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不会因为腐败问题还处在比较轻微的阶段就放松纵容或者忽略不计,而是意识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许多小问题不抓终将酿成大祸。
我们党在长期反腐败斗争中逐渐深化了对风腐一体性的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者之间有着以下几种关系。第一种关系,不正之风是腐败问题的早期表现形式。许多不正之风其实是腐败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如吃喝风、说情风,一般情况下多是一种相对比较轻微的腐败现象。如果这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加以治理,长此以往将会逐渐发展演变为更为严重的腐败问题。第二种关系,不正之风是某些严重腐败问题的表象。在近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了大量严重腐败问题的线索即为明证。
风腐的一体性意味着我们要从生命周期的角度重新理解腐败问题的形成过程。一直以来,对腐败问题的研究都是将腐败行为的发生视为一个“事件”,而很少有人将腐败行为视为一个长期的社会“过程”。与事件分析不同的是,过程分析要求我们不能只分析腐败行为发生这个“时点”的各种因素,而是要对腐败行为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过程追踪。因此,需要把腐败案件视为一个从出现倾向性问题即开始的长“时段”社会过程,而不能仅从查处的“时点”着手来研究腐败问题的发生和解决。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研究腐败,需要关注早期苗头性现象和后期严重腐败问题二者之间的“连接性”,也即风腐的一体性。(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辉)
【科学理念】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党的十九大以来,从“风腐一体”到“风腐同查”再到“风腐同查同治”,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把握尤为精准。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全过程腐败治理意味着不能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视为互相分离的、单一的专门工作和任务,必须以系统思维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风腐问题是一个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系统性问题。系统思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坚持的普遍联系观点、运动变化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用系统观念去统筹谋划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事业发展,他反复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提出风腐同查同治,也是基于这方面考虑。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就提出:“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指出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内在机理,点明了两者互相推动、相互转化的联动关系。“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这一明确要求的提出,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同向发力的全新认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大量案例也表明,从出现不正之风到形成腐败,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反腐不纠风,腐败发生的条件不彻底清除,腐败问题就仍有可能发生;只纠风不查腐,不正之风的结果端没有得到惩治,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就没有被彻底清除,或者说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没有得到重视,那么不正之风就仍有其生存的空间。因此必须坚持系统思维,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两头同时着手,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
用全周期管理理念纠风查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风腐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对于它的治理也必须体现系统思维和联系观点。解决风腐交织问题,不能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单打一,而要从全周期、全过程、全领域、全要素等各个方面进行统筹谋划。既坚持“查风必挖腐”,把反对不正之风视为治理腐败问题的预防性工作,深挖细查作风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以风盖腐”;又坚持“查腐必溯风”,在腐败问题的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其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要注意的是,“由风查腐”“由腐纠风”是风腐同查同治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需要一体推进、综合施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王倩蕾)
【实践要求】纵深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纵深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多措并举全面铲除风腐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一视同仁、一同查处,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链条,防止风腐相互依存、借势成患。要把风腐同查同治落实到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整改整治、建章立制等各方面。要坚持“由风查腐”,在纠治“四风”工作中,注意查清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资金来源、目的事由、组织参与人员等情况,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请托办事、权钱交易、利益勾兑、团团伙伙等问题,由“风”的线头扯出“腐”的线团。同时,要“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以案查风、以案挖风、以案治风,还要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请托人及权力掮客,坚决遏制风腐问题滋生蔓延。
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针对当前存在的风腐顽疾,明确提出五个方面针对性措施。要着力发现和解决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背道而驰的政治问题。要更加注重对风腐问题症结和根源的分析、揭示和治理。要把个案问题上升到整体去治理,找出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环境、文化、观念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压缩风腐存活空间。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把阶段性遏制与常态化整治结合起来,推进风腐“同治”常态化长效化。
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要深刻把握由风及腐、从量变到质变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作风、腐败问题“活情况”、新动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运用“全周期”理念,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要求贯穿案件查办、整改纠治、警示教育等各方面,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把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结合起来,加强对风腐类案规律、特点的研究,准确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对共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监督纠治、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协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应对破解“四风”问题和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难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研究员 王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