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6年第17期

社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久久为功

要闻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
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新时代  新指南

集大成   开新局:以大历史观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以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刻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特稿

向失职失责“亮剑”   为美丽中国“护航”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答记者问

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展  

辽宁: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破局开路,再次发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令”

披荆斩棘,清除阻碍经济发展“拦路虎”

夯基聚势,辽沈大地呈现蓬勃发展“新动能”

向优阔步   未来正来 

留住城市烟火气

从“数年等待”到“立等可取”

一次会议实现“多证齐发”

集中整治再加力  正风反腐在身边

托起百万老人“稳稳的幸福” 

从“凑合养老”到“安心享老”

斩断涉企“黑手”   守护公平正义

告别“迎检焦虑”的老周 

正风深一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为党和人民干实事创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速览 

出实招解城市围挡“难题”

理旧账开新局   接力实干暖民心

监督护航开发区“瘦身强体”

一得之见

以有力监督执纪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好话风

营造风清气正高校育人环境

做深做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书记说纪

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实证纪法

如何理解把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行为

如何理解把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新增的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要求

如何理解把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新增的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行为

走进展览

细品津门瑰宝中的清廉风骨
——走进天津博物馆

廉洁文化

当廉洁文化创作遇上AI
——从四川“AI 画廉”活动看新技术如何赋能廉洁文化内容精准生产

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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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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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明知故犯、一犯再犯的行贿人,铲除围猎污染源。本期约请三位纪委书记,结合一线执纪执法故事,谈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斩断围猎利益链、提高治理行贿综合效能的实践与思考。

  特约嘉宾:

  王胜昔  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历敬   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樊平   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话题1:为什么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明知故犯、一犯再犯的行贿人?

  王胜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

  一是有利于破除权钱交易恶性循环。行贿与受贿互为条件、相伴而生。倘若只查受贿、放任行贿,等同于默许行贿行为,助长行贿低成本、高收益错误预期,催生行贿诱导受贿、受贿纵容行贿恶性循环。唯有双向查处、同步追责,全面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才能从根源上清除腐败滋生温床。

  二是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纵观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多数公职人员腐化堕落的突破口,往往来自行贿人处心积虑的拉拢腐蚀。部分行贿人主观恶性突出,长期、多次实施行贿,用重金开路、送贴心服务、搞人情捆绑、做长线投资,编织盘根错节的权钱交易关系网,持续污染政治生态。对这类恶意围猎、屡教不改的行贿人,必须以雷霆手段重拳整治、绝不姑息。

  三是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行贿人依靠利益输送违规获取项目、资金、政策倾斜等不正当竞争优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市场环境。如果放任行贿乱象,既挫伤合规经营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也严重破坏区域营商环境、阻滞地方经济发展。只有从严查处行贿牟利的不法经营者,才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格局,保障守法企业安心经营、良性发展。

  杨历敬:行贿与受贿同根同源、相互依存。行贿人不择手段地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如果只查受贿、不查行贿,腐败问题就会反复滋生。

  从政治层面看,不法市场主体、少数公职人员把行贿当作攫取资源、谋求晋升的手段,向关键岗位人员输送利益,逐步固化利益圈子,侵蚀公职人员廉洁底线。若只查办受贿干部、放任行贿主体,腐败增量就难以遏制,案件查办成效会大打折扣。

  从治理层面看,以往长期存在的重受贿、轻行贿办案倾向,抬高了行贿行为的收益预期,降低了违法犯罪成本,形成负面示范效应。部分经营者将行贿视作行业潜规则,不收敛不收手,反复实施利益输送,导致腐败问题屡禁不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惩治一犯再犯、巨额多次行贿人员,能够打破利益共同体,从源头切断腐败传导链条。

  从发展层面看,行贿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程建设、医疗采购、财政项目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推高公共服务成本、加重群众负担,挤压守法经营主体生存空间。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樊平: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量:

  铲除腐败污染源、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现实中,一些行贿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长期围猎党员干部,甚至形成职业化的政治掮客,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零容忍态度扶正祛邪、激浊扬清。

  扭转错误思维、破除侥幸心理的现实之需。部分行贿人存在花钱办事、出事免责的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权钱交易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只有严肃查处行贿行为,大幅提高行贿成本,才能形成伸手必被捉、行贿必受惩的强大震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斩断利益链条、实现标本兼治的长远之计。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若只严惩受贿而不深挖行贿,极易纵容行贿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甚至形成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正是从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入手,通过双向发力、源头治理,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推动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话题2:当地在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铲除围猎污染源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胜昔:双向穿透、不留死角。转变传统就案办案、单线核查思维,建立查受贿倒查行贿、查行贿深挖受贿双向线索溯源机制。查办受贿案件时,以行贿人为关键切入点,倒查其他公职人员受贿问题,实现查处一案、牵出多案。比如,查办市管干部史某某违纪违法案期间,通过梳理研判12名涉案行贿人相关信息,发现公职人员问题线索65件。

  比对碰撞、精准拆弹。针对行受贿案件问题隐蔽、突破难度大等堵点,出台受贿案件取证指引,健全大数据+审查调查合成办案工作机制,依托数据归集、跨领域数据碰撞,全面提升查办案件精准度。比如,我们聚焦教育领域腐败问题,运用数字研判+人物精准画像监督模式,搭建多维度标准化监督数据库,研发8项教育领域专项数字监督模型。今年以来,通过比对相关数据锁定关键行贿人,循线深挖查处教育领域一把手69人。

  分类施治、罚当其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差异化处置,将巨额行贿、多次行贿、拒不悔改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处理;对主动投案、配合核查、足额退缴违法所得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置,确保对行贿行为精准打击。2025年以来,全市共处置行贿人员425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51人、责令具结悔过69人。

  杨历敬:保持同步查办高压态势,明确一体查处工作导向。建立行受贿线索同步受理、同步初核、同步处置机制,从制度层面扭转重受贿、轻行贿办案倾向。聚焦多次巨额行贿、公职人员行贿、重点民生领域商业贿赂等五类重点情形明确查处标准,对每起受贿案件涉及的行贿线索逐一建档、全程督办,持续释放双向严查的鲜明信号。

  依托大数据技术,破解贿赂案件取证难题。针对行受贿行为封闭隐秘的特点,建立资金流水、项目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碰撞核查机制,系统梳理交易凭证、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以客观证据还原利益输送链条,构建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通过数据赋能实现从由供到证由证到供的转变,切实提高贿赂案件的突破效率和证据质量。

  健全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凝聚查处合力。依托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配套协作制度,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联合研判、追赃挽损工作流程。建立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等联动处置机制,对具有两代表一委员身份的行贿人员快速启动资格处置程序。 

  樊平:锁定关键领域,以双向深挖斩断利益链条。聚焦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同步深挖受贿人、行贿人及制度漏洞,撕开隐蔽利益输送链条。比如,在查办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朱某案中,我们从被留置的行贿人员着手,捕捉到朱某存在串供、虚假退赃等反常举动,最终查实其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事实。除朱某外,该案还查处行贿人员15名,深挖涉案公职人员近20名。

  强化科技赋能,以穿透核查打击隐性腐败。针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施隐性腐败的新动向,我们运用大数据核查出资真实性、获利正当性与职权关联性,穿透权钱交易本质。比如,在查办某部门原负责人石某案时,面对其与行贿人企图利用亲属代持、虚假交易来掩盖权钱交易的隐蔽手段,我们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穿透追踪真实资金流向与权力运作轨迹,锁定关键证据,让披着合法外衣的行贿受贿行为无处遁形。

  精准分类处置,以宽严相济贯通纪法情理。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做到精准施策。比如,在查办某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余某案时,面对多名涉案行贿人员,我们坚决摒弃一刀切,对主动交代、积极退赃,对查办案件起推动作用的依规依纪从宽处理;对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责令具结悔过;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及拒不配合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充分彰显政策感召力和纪法威慑力。

  话题3: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如何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王胜昔:行贿问题仅靠单一惩治手段难以根治,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执纪惩处、制度规范、风险防控全流程工作,实现标本兼治。

  综合研判,审慎执纪执法。不同行贿案件主观恶性、危害后果存在差异,不能不加区分一棍子打死。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综合行贿频次、涉案金额、行业领域、认错悔错、退缴赃款等多重维度进行研判,区分情节轻重出具处置意见,确保罚当其罪、宽严有据。同时审慎把握执纪执法措施,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权益,防止查办一起案件、拖垮一家企业

  多维惩戒,提高行贿成本。立足行贿谋利不同类型搭建全链条惩戒机制:针对谋求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类行贿,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评先树优环节设置行贿记录一票否决,阻断以贿谋利、以贿谋升通道;针对市场经营主体行贿,建立完善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的制度机制,实现与行政处罚、市场准入等挂钩,压缩行贿生存空间。

  举一反三,加强源头治理。紧盯国企、教育、医疗、工程招标投标等行贿高发领域,建立与职能部门专题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梳理研判权力寻租风险漏洞,推动完善招标采购、专项资金监管、企业合规管理等长效制度。统筹开展正反双向教育,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行为清单,常态化面向市场经营者开展纪法宣讲、警示教育,从思想根源遏制行贿动机滋生、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杨历敬: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是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坚持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把脉开方,深挖病灶对症下药。在查办行贿案件过程中,深挖行贿问题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风险,找准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比如,某交通领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多名工程承包商为承揽项目,长期围猎关键岗位公职人员。对此,我们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交通、住建等部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制度,从制度层面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实事求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综合考量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以及行贿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退赔退缴等情节,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从严把握相关措施适用,既让贪腐者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合法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强化教育,培育廉洁守法风尚。联合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南阳廉政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反对贿赂·亲清政商专题辅导活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诚信守法、廉洁经营。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释放坚决查处行贿行为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樊平:行贿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强化全周期管理,坚持高压震慑与惩、治、防一体推进,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强化利益追缴与协同治理。行贿的根本动机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提高行贿违法成本,能够有效遏制围猎发生。我们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行贿受贿双向查处,穿透隐蔽利益输送,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者依法严惩。同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既依法追缴财产性利益,又督促相关单位纠正通过行贿获取的职务职称、经营资质等非财产性利益,以全链条协同治理斩断围猎利益链。

  深化以案促改与系统施治。查办案件的目的不是处理人,而是发挥治本功能、推动系统治理。实践中,我们坚持查改治贯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并同步开展系统治理。针对朱某案暴露出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我们向相关部门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完善采购、验收、付款分离与定期审计等制度,建立医疗设备采购阳光平台,推动项目运行全流程公开透明。

  涵养廉洁文化与亲清政商关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靠加强廉洁文化固本培元。我们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细化亲清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厘清政企交往边界,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集中观看《家风之殇》警示教育片,开展家风主题活动,督促领导干部严管身边人。同时,开展纪法进企业活动,以行贿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深挖本地廉洁资源,常态化开展文化润廉活动,推动形成崇尚清廉、抵制行贿受贿的良好社会风尚。(本刊记者李莹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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