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这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的重要要求,也是科学的工作方法、有效的落实路径,是衡量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效果的重要标尺。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自觉对标对表,把握好“为”与“不为”的辩证法,真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为”与“不为”看似对立,实则是敢担当与守底线的辩证统一。敢担当是干事创业的动力,影响着“为”的力度与成效;守底线是行稳致远的保障,明确着“不为”的红线与边界。精准把握“为”与“不为”的辩证法,要将敢担当的勇气与守底线的清醒结合起来,书写新征程上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答卷。
“为”与“不为”辩证统一于干事创业实践
“为”与“不为”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干事创业中的生动展现,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应把握的内在要求。“为”是锐意进取、主动作为,是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具体体现;“不为”并非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躺平,而是坚守原则、恪守底线、不越红线的清醒自律。可以说,“为”是责任所系、“不为”是底线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脱离“不为”的“为”,容易陷入任性用权乱作为的泥潭;脱离“为”的“不为”,则极易沦为消极无为、懒政怠政。
“为”与“不为”,彰显的是担当精神,考验的是底线意识。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关键,就在于既要敢担当,以担当精神激发主动作为;又要守底线,以底线思维规范行为边界。敢担当,就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该为”的事情上不犹豫、不退缩,在“能为”的事情上求突破、求卓越;守底线,就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坚守政治底线、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在“不该为”的事情上决不越雷池一步。唯有将敢担当与守底线结合起来,才能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昂扬斗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挺膺担当,不断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以敢担当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
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新征程上,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担当作为,主动扛起责任,明确“该为”的方向、“不为”的界限,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敢担当,意味着“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干事创业。所谓“该为的”,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关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系列重大任务,比如推动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底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等,每一项都是实打实、硬碰硬的任务,必须紧紧抓住、起而行之、全力以赴。“能为的”,是在客观条件允许、政策法规框架内、能够把优势潜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的工作领域和任务,是党员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追求更高标准的空间。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面对“该为”的事或是畏缩不前、敷衍塞责,或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不作为当作“护身符”,最终错失发展机遇、损害群众利益。把握不好“为”与“不为”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担当精神。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在“该为”“能为”范围内追求更好、更优,全力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创新突破。这不是盲目蛮干,而是基于调查研究、尊重客观规律的理性作为,是担当精神与专业能力的有机结合。
新征程上,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担当作为,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以守底线明确“不该为的决不为”
守好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德、履职尽责必须遵守的“硬杠杠”,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党员干部应树立底线思维,严守底线不放松,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守底线,就是明确“不该为的决不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为“该为”“能为”提供坚实保障。所谓“不该为的”,既指违背发展规律、超越发展阶段、损害党和国家事业等行为,也指违反党纪国法、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首先,要坚守政治底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自觉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确保“为”的方向不偏、“不为”的立场坚定。其次,坚守纪法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框架内履职尽责。再次,坚守道德底线,锤炼高尚的道德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坚持敢担当与守底线相统一,精准把握“为”与“不为”
敢担当与守底线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在担当作为中坚守底线、在坚守底线中主动担当,走出一条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的干事创业之路,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敢担当、守底线的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以坚强党性淬炼忠诚品格、增强政治觉悟。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在学深学透、准确使用上下功夫,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提高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为”有力有效、“不为”有理有据,避免因能力不足导致的盲目作为或不作为。
坚持实事求是,在尊重规律中实现敢担当与守底线相统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为”与“不为”,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实际情况、尊重群众意愿。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摸清摸透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找准工作中的堵点、淤点、难点,明确哪些是“该为”和“能为”的、哪些是“不为”和“不能为”的,真正做到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
加强自身建设,锤炼敢担当、守底线的党性品格。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检视自身在担当作为、坚守底线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斗争中担当作为、在斗争中坚守底线。(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