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干部”: 明确纪律审查重点对象
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善于把握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落实中央要求、认真履职的一个重要方法。
2014年4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要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4年5月,王岐山同志先后4次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强调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清理、分类处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讲话中系统完整地明确了纪律审查的工作重点,为“三类干部”加上了“十八大后”的定语。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在讲到工作体会时,再一次指出“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就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突出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明确纪律审查的重点,为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从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开始,各巡视组就把“三类干部”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在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动员部署会上,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要坚持剑指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有关“三类干部”的问题线索,要重点了解,如实报告。据此,有关“三类干部”的一个个问题线索被中央巡视组掌握和发现,一些“老虎”应“巡”而落,震慑效果明显。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这一要求,从信访举报工作开始,突出做好对“三类干部”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比如,万庆良、谭力等人在被查前几天还在出入会所吃喝玩乐、打高尔夫球等,属于高压之下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武长顺、宋林长期被群众公开举报,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类型;潘逸阳、杨卫泽等属于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这些违纪违法的干部,彰显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振奋了党心民心,震慑了腐败分子,强化了“不敢”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实践在不断发展,纪律审查把“三类干部”作为重点,必须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冲着纪律去、突出纪律特点,快查快结,及时移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维护 “森林”的健康。(本刊记者 张国栋 窦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