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第9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国资委纪委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开展监督检查。2013年,针对企业业务招待费等制度执行情况,协调委内6个厅局对9家中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约谈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49人次,查阅规章制度等3320余份,查阅财务账册、会计凭证4860余份,涉及发票1.7万余张,金额8725万元,发现大额整数发票列账报销、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报销过多等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2014年,针对用公款为企业领导人员办理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奢侈浪费购买图书、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建培训疗养机构和“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协调委内4个厅局对5家中央企业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15年,针对中央巡视组发现的企业领导人员住房超标、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公款出国(境)旅游等共性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专项治理。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截至2015年3月底,共查处40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处理881人(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9人)。2014年以来,中央纪委转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22件,国资委纪委指派一名副书记负责督办核查工作。在中央纪委网站通报87个典型案例,在国资委网站通报中粮肉食公司送节礼等问题,强化震慑氛围。(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 强卫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