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最直接的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提高居民收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可见,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进入新时代,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3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为18311元,到2024年提升至41314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7%,实际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分城乡看,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26955元增长到2024年的54188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6%,实际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9%。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8896元增长到2024年的2311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1%,实际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3%。由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城镇居民,在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一项长期工作,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全过程。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继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前提,也是居民收入增长的源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经济长期增长的奇迹,也为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经济增长的方式也与发展初期有很大的不同,但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并没有改变。要不断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推动劳动生产率提升,使我国经济获得长期发展的动力,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创造条件。此外,在经济增长遇到外部冲击等不确定因素而产生波动的时候,及时使用宏观调控政策进行逆周期调节,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减少经济增长的波动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冲击。
其次,要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持续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从城乡居民收入的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历来是城乡居民收入最重要的来源。2013年至2024年工资性收入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始终稳定在56%左右。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扩大就业,可以让更广大的群体参与初次分配,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由2012年的49.7%,上升至2023年的53.2%。劳动报酬的上升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基础,与我国不断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的成效是分不开的。我国城镇就业平稳增长,从2012年的37102万人增长到2024年的47345万人。与此同时,乡村的非农就业规模也在扩大。就业扩大、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
第三,要持续拓展居民增收的渠道。按照收入来源看,城乡居民收入除了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外,还包括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要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可以拓宽居民增收的渠道,也有助于扩大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也在不断增长。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净收入达到3435元,在“十四五”期间增长了23%。今后,要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消除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障碍,更好地发挥财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中的作用。
同时,居民收入增长也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驾护航。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居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社保医保、涉农补贴等与群众收入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各项增收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面对发展中的各类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也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及时化解影响收入分配公平、阻碍居民增收的各类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城乡居民。(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