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围绕当前疫情防控中问责工作实践,本期从严格问责、彰显温度、国际视野的角度开展对话——
【严格问责】以严格问责推动疫情防控责任有效落实
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杨云成
前不久,哈尔滨市因防控不力导致聚集性疫情反弹而问责处分18人。这起集体问责,对象包括副市长、大学副校长、医院院长、医护科长、医护技师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有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也有主管责任、岗位责任,受党纪政务处分17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可以说,问责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尺度之严均属罕见,是各地各部门疫情问责的一个缩影。
在这场必须打赢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问责发挥了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的利器作用。从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免职到湖北省红十字会3名领导被党纪政务处分,从因监狱疫情被免职的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等8名领导干部到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监狱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狱长……仅几个月,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问责,其中不少被问责后继续战斗在疫情一线。翻看我国记载官员问责方面的文献,这次疫情问责堪称史上最严、史无前例。
从各地通报案例看,问责对象覆盖面广,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医院领导和公职人员,还有村支书、居委会主任等基层干部。比如,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因违法扣押征用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时任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人被免职撤职等处分;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党总支部书记等领导被就地免职;湖南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临江社区未进行全面摸排,社区党总支书记被问责等。
案例中的问责情形相对集中,无论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是履行管理职责不力,都存在疫情防控中的失职失责问题。比如,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副区长因防控工作不力被免职,新疆兵团第143团党委以及党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因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浙江省乐清市副市长和卫健局局长因出现防控漏洞被处分、免职,武汉市青山区钢都花园管委会2名干部因垃圾车送肉被免职等。
今年1月底,湖北省纪委监委提出“从重从快查处”,并明确五种情形;北京市纪委监委强调,党员干部临危退缩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建立疫情防控问题快转快查快办机制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从重从快的特点也体现在个案之中。比如,陕西省洋县八里关镇党委、政府存在的疫情防控重安排、轻落实等问题,党委书记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免职,镇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彰显温度】疫情问责坚持实事求是彰显人性温度
湖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叶志强
从疫情发生截至4月中旬,湖北省处分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党员、干部3000多人,其中厅局级10多人,县处级100多人。可以说,问责规模空前、力度空前,以有力问责推动疫情防控责任有效落实。
如何在这样大规模的问责中既避免出现问责过度、问责泛化倾向,又能彰显人性温度呢?实践中,湖北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原则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六条从宽处理规定,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主动纠正问责偏差,决不让“疫”线干部既流汗又流泪。
疫情防控中不能把问责当目的,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因疫情信息迟报一小时,上级拟给予数据填报员甘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副镇长陈某诫勉谈话;调查发现,迟报是由于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转运、隔离而错过报送时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后经上级纠正,给予甘某诫勉谈话、陈某工作约谈。咸宁市高新区横沟桥镇党委书记王某在疫情初期,因履职不力,对从武汉返乡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排查、隔离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面对处分,王某不仅没有一蹶不振、消极懈怠,而是思过奋进、知错后勇,以更加积极负责的态度投入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评查后调整为诫勉谈话处理。
疫情防控中不能搞“机械式”问责,不能只看岗位职务,不看具体工作,一沾边就问责。天门市汪场镇赖场村卫生室违反防控规定接诊发热病人,镇纪委拟给予村卫生室法人、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和镇卫生院公卫科科长陈某等人纪律处分,后经市纪委复核发现,刘某因历史原因,只是挂名法人,并无具体管辖村卫生室,而陈某则一直在市疾控中心借调参与防控,与此事无关,对此问责予以纠正。
疫情问责不是越多越好,要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彰显人性温度。安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梅某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在禁行期间骑电动车外出,被市教育局党组给予诫勉处理;后经上级纪委复核,发现梅某外出是执行单位紧急任务,不宜诫勉处理,遂督促教育局党组予以整改纠正,给予梅某提醒谈话处理。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太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某擅自转借疫情防控专用车辆通行证给他人使用,违反通行禁令。经调查,事发原因系该村村民受伤需要紧急送医,因事态紧急,未能及时报告,丁某被批评提醒后予以免责。◆
【国际视野】美国等西方国家疫情问责的制度失灵法律失效
复旦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 李辉
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数据显示,从4月9日到22日这两周时间,美国新冠确诊病例从40万例翻倍升至超过80万例,约占全球所有病例数的1/3。西班牙、意大利的病例数也都大幅攀升,确诊病例数、死亡人数均位居前三。
据早些时候报道,美国俄亥俄州三所监狱超过1000名囚犯冠状病毒检测呈阳性;西班牙卫生部发言人西蒙多次表示“西班牙已经充分准备好面对可能的疫情威胁”;意大利“封城”令下出现人口大量流动现象,造成疫情快速扩散传播。无论是严重误判的不当言论,还是集中爆发的管控失职,这些国家相关官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从公开报道看,尽管问题如此严重,却没有一个官员因疫情防控失职而受到追责问责!难道是因为这些国家的问责制度不够健全吗?笔者以美国为例探究发现,无论是候鸟式的政务类官员,还是常驻型的事务类官员,其行为和业绩都受到监督,接受来自国会、政府、媒体和选民等多重监督,直至弹劾、罢免和起诉。在法律上,《从政道德法》《监察长法》《公务员改革法》等多部法律对官员问责作了规定;在机构设置上,国会的问责局以及政府系统的道德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功绩制保护委员会都有问责职能。
面对美国疫情失控,反对党、议会、媒体、公民社会的各种问责机制,为什么会层层失灵、统统失效呢?根本原因在于其政治制度和体制。在选举民主制下,对高级别政务官员的问责形式主要是选举,选民通过转移选票的方式来表达对官员施政不力的不满。但这种问责形式有很大局限性,选举的时间周期过长导致问责严重滞后。同时,对事务类官员来说,问责门槛过高,官员所作所为只要符合程序规定,即使导致比较糟糕的结果,也无需负责,不会因此被撤职或受到其他问责,有的还要通过非常复杂的司法程序来完成调查、取证,导致问责乏力。这种体制使得应急性危机事件中的问责机制,成为摆设、形同虚设,形成问责真空。
今年3月底,日裔美国学者福山在《大西洋月刊》刊文认为,美国应对疫情不如中国。他一贯把民主问责制作为维系现代政治秩序最基本要素之一,美国等西方国家在疫情蔓延扩散中竟无一人被问责,为福山“美国政治衰败论”再次提供有力注脚。然而,顽固的福山并不认为这是美国体制的错,有学者因此发问“如果东西方在抗击疫情的表现差异和制度无关,那和什么有关?人种吗?宗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