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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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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围绕如何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招,持久抓、见长效”等问题,我们约请部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同志结合纠正“四风”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谈认识体会、思考建议,供大家参考。

 

  吉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朱元刚

  抓住反“四风”的重要节点

  抓住反“四风”的重要节点,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紧制度笼子,让领导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促进党风政风和节日风气、社风民风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住节点反“四风”,推进党风政风转变。作风问题具有时段性和养成性。重要节日是“四风”问题集中爆发期,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以节日为重要节点,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顺民意、聚焦点、易见效,是推进党风政风转变的重要举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各级纪委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从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具体问题入手,举一反三、以小见大,立规矩、行禁令,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取得明显成效。吉林省及时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和监督检查办法,抓住重要节点,持续组织9次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7起、处理7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4次、247起、308人,形成强大震慑,“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风政风的可喜变化。实践证明,抓住反“四风”重要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好转十分必要。

  抓住节点反“四风”,促进节日风气转变。作风问题具有传播性和延展性。抓住反“四风”重要节点,正风肃纪、传导压力,对于转变节日风气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而“四风”问题混淆中华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关系,混淆人与人之间正常往来和权与利之间的界限,将公款赠送节礼等歪风披上礼尚往来的外衣,将公共资金转化为个人财物,形成互利互惠的小圈子,严重助推了权力异化和腐败高发势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庄严的政治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反“四风”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监督检查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重要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快查严处;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问题趋于隐蔽、少数单位措施不力、制度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对利用现代物流、礼品券和微信红包送礼等仔细甄别,及时发现和查处;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这些举措,有效营造了廉洁过节氛围,净化了节日风气。

  抓住节点反“四风”,引领社风民风转变。作风问题具有导向性和引领性。“党风决定社风民风,社风民风反映党风,党风正则政风清、社风好、民风淳。”解决“四风”问题,关键是从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做起,抓住重要节点,以上带下,层层示范,以良好的党风树样板、立标杆,引领社风民风转变。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在改进作风方面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社风民风日趋好转,根本原因在于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各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做起,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特别是注重对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持续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由此,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强化了转变社风民风的内生动力。我们坚信,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抓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一定能够使这种良好的风气成为习惯和常态,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

 

  

  河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陈玉祥

  让监督无时无处不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要取得更大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大整治力度、密度、深度,让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以明察暗访的神兵利器攻破“隔心墙”。“四风”问题是横亘在党和群众之间的一堵无形之墙,此墙不除,作风难正、民心难聚、发展难求。实践证明,明察暗访组织灵活、形式多样,发现问题于细微、监督作风于常态,在纠正“四风”工作中无疑具有“杀手锏”的作用和优势。

  首先,明察暗访成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及时、查处迅速至关重要。明察暗访活动,大多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问题,违规违纪人员难有伪装之机。比如,河北省纪委明察暗访发现省直某单位公款旅游的线索后,当即进驻该单位开展调查,仅用3个小时就查实了相关问题,对3名处级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其次,明察暗访长于见缝插针之妙。对于“会所中的腐败”、“车轮上的浪费”、“舌尖上的歪风”等,如果大张旗鼓地组织检查,常常打草惊蛇,达不到理想效果,而明察暗访如同小股部队和侦察兵一样灵活,在违规违纪人员察觉之前,就能抓住“狐狸尾巴”。

  再次,明察暗访胜在同心戮力之坚。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参与监督是纠正“四风”的重要经验。通过明察暗访,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顺藤摸瓜查纠问题,从而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以变化莫测的监督利剑穿破“隐身衣”。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腕执纪、猛药治疴的背景下,“四风”问题花样翻新、日趋隐蔽:公款吃喝转到了民间小店、食堂会所;收送节礼避开“风头”,节前行动或节后补齐;不合理开支向企业或协会转嫁,支付报销化整为零。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让其蒙混过关,不仅会助长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还会挫伤群众对纠正“四风”的信心。面对各式各样的“隐身衣”,监督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表现,因地制宜、因时而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线索排查与个案解剖相结合,媒体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让违规违纪人员抓不住规律,找不着对策,使其认识到唯一的规律就是监督的触角将无所不在,执纪力度会不断加大,问责只会越来越严,自动打消侥幸心理和“过关”念头。

  以密集的监督检查阻断“回潮风”。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战略任务。扭转异化的思维、改变由来已久的不良习俗决非一时一日之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面对严峻的挑战,必须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密度,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一是监督节奏突出“密”。抓住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节前通知早提醒、节中查处严问责、节后监督不放松,迎头痛击“节日病”。2014年春节假期未结束,河北省就把暗访组派驻到各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单位401个,发现问题81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3名。河北电视台连续三天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监督手段突出“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查纠问题的效率和效果。利用税务票据管理系统,监控商场、饭店、高消费娱乐场所的异常发票,发现不合理消费,追根溯源,获取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利用道路监控系统捕捉违规公车,通过调取高速公路通行记录,管住公车私用。

  三是监督结果运用突出“严”。对于顶风违纪问题,要敢于追究、严格问责,真正戳到违规违纪者的痛处,让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以惩戒有力的监督举措,打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攻坚战。

 

  

  甘肃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秋林

  及时曝光增强威慑力

  点名道姓、及时公开曝光所查处的违纪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震慑,有效警示,深刻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项基本经验,值得总结和坚持。

  及时曝光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将违纪行为暴晒于阳光之下,就会向社会持续释放强烈的信号,展现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就会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起到严明纪律、端正作风、警示震慑的作用。甘肃省纪委建立月报制度,对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及时汇总,适时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每次曝光后,省内重要新闻媒体都密集刊登转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在今年端午前后和中秋国庆前,我们将月报改为周报,高频次、高密度通报典型案例,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及时曝光对违纪者当头棒喝,给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违纪者之所以无视规章制度,无视法纪条规,都是侥幸心理作怪。更有甚者,在当前的这种高压态势下,还不收敛、不收手,变着花样顶风违纪。对所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讲清违纪事实,通报处理结果,可以起到当头棒喝、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甘肃省纪委分8批曝光6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4个市州297次曝光826起典型问题,收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效果。

  及时曝光树立有纪必执导向,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过去不点名的通报,似乎太给违纪者面子,甚至有某种偏袒护短的嫌疑,常常让群众感觉不满。去年以来,我们在省内主要媒体设立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结、露头就打,并及时通报,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今年1-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274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3.9%。

  及时曝光传导压力,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过去,不点名通报典型案例是一种惯例。现在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违纪者的上级领导感到“坐不住”,他们“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千万别给曝光”。我们排除干扰、铁面执纪、顶住压力,坚持实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就是倒逼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近期开展的中秋国庆前后的明察暗访中,发现省直某单位在多家酒店有10多次公款吃喝现象,省纪委在查实后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

  及时曝光倒逼追责,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群众心中一杆秤,没有查处问题或者查处问题较少,是因为这个地方作风建设抓得好、没有问题,还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作为或者能力不强发现不了问题?为此,我们将各地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成绩单”以图表形式公布在网站上,展现在大家面前,一目了然。同时在年中通报会、年终总结会上,对各地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零查处”、“零通报”的地方进行再通报,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落实。

 

  

  海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黄克忠

  唯坚持方能深化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 “四风”工作唯坚持方能深化,方能有效遏制反弹、回潮。

  纠正“四风”须在推进中坚持。改作风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篙松劲则后退千寻,所以这项工作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持久抓、抓持久,从源头上打消那种消极等待、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必须紧紧扭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连着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推,一件小事接着一件小事做。2013年春节前,海南省纪委查处曝光了琼中县财政局原局长王群用公款宴请朋友的违纪行为,这是全国第一例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形成有力震慑同时,也释放出省委、省纪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反对铺张浪费的明确信号。通过在推进中坚持,使反对“四风”、廉洁过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纠正“四风”须在坚持中深化。来去匆匆的改作风,本身就是坏作风;一曝十寒的改作风,也改不出好作风。只有锲而不舍持久抓,驰而不息持续推,在推进中不断创新,以创新促深化,才能见长效、真见效。一方面,明察暗访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作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门加强明察暗访,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明察暗访的协同机制。纠正“四风”既要敢作为,又要善作为,要从工作效益最大化、负面影响最小化为出发点,改进明察暗访的方式。今年5月,海南省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地税、国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查机制。通过协查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不用去商场、饭店翻查账本、消费单据,就可以及时发现线索,迅速调查核实,对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者,实施精确“定位”,“精准”打击,快速查处,及时曝光。

  纠正“四风”须在深化中巩固。作风建设只有在推进中坚持、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巩固,才能取得长效和实效。因此要建立完善标准量化、规定细化、机制优化的各项制度,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四风”蔓延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要建立完善举报机制。在有关媒体持续公开“四风”问题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信箱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让顶风违纪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建立顶风违纪案件督办机制。对受理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向承办单位发送督办函,责成限时办结。被督办地方或单位要直接组织调查,不得层层下转。对核查问题的定性和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要与上级纪委沟通,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查处理结果要在被核查单位公示,防止执纪问责受到干扰,防止调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建立典型问题定期曝光机制。定期曝光查处的顶风违纪典型问题,释放纪检监察机关严明纪律、铁面执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福建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巫文通

  用制度力量保证“不能”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在加大查处力度、正风肃纪的同时,必须结合正在推进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制度的力量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

  织密“铁笼子”,建立管用能用的制度规范。要防止陷入“问题发生-整治-问题再发生-再整治”的怪圈,必须编密编紧管用能用的制度笼子,明确“不能为”的界限。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公车使用,工作纪律等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配套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探索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源头管理,研究开发“三公经费”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对违规问题的实时预警、及时纠错。

  常念“紧箍咒”,弘扬遵章守纪的制度精神。要从执行政治纪律的高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制度精神,强化制度意识。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了解制度,并签字背书,做到常念“紧箍咒”,绷紧制度这根弦,从而做到在政治上认同,在思想上敬畏,在行动上遵守。要对制度进行宣传和公开,既使党员干部熟悉制度,依据制度规定约束行为;也要使人民群众明白制度,运用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当前,要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自觉遵守制度。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制度的监督者,又是执行者,必须作好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打造“高压网”,实行有力有效的制度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监督,监督要做到有力有效。只有“笼子”通上“高压电”,形成“高压网”,制度才不至于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纪检机关要把监督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把执行作风建设的制度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税务、财务、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切实发挥好相应的管理监督作用。

  严惩“闯红灯”,维护敢于碰硬的制度刚性。制度的威力,在于增加违反制度的成本,对违反制度的人严惩到位,对有关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到位。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开展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是维护作风建设制度落实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扛起监督责任,持续发力、步步为营、环环相扣,推动制度真正成为人人敬畏的“高压线”。要在明察暗访上发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密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联点成线、形成态势。要在惩戒问责上发力,更多运用直查快办方式,根据平时掌握、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及时查处顶风作案的违纪行为,决不能网开一面、法外施恩,决不能使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养痈遗患。要在通报曝光上发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用好新闻媒体、网络监督平台,发动群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

 

  

  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周广智

  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更突出位置

  “四风”问题,严重腐蚀党群干群关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专门监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四风”工作中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更突出位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要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准确把握少数与多数的关系。纠正“四风”,难免要触动一些人的“奶酪”,必然会遇到阻力。随着作风建设的推进,触及的矛盾越深入,涉及的利益关系越复杂。“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正确方向,牢记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群众,也应该服务人民群众,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勇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宁可“得罪”少数人,也要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党的肌体和形象。比如,高档节礼没了市场,虽然一些商家有怨言,有些觉悟不高的干部还有怨气,但人民群众对纠正“四风”、反腐败的信心却更强了。

  要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准确把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四风”问题似乎只是不起眼的“小毛病”,但任其发展,习以为常,就会滋生消极腐败现象,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更大的危害。因此,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找准切入口,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以纠正“四风”这项重要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纪委、江苏省纪委统一部署,苏州市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狠抓各项制度规定刚性执行。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建立党委、政府、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全市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监督合力,狠抓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作风建设,实施源头查纠,切实防止作风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

  要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准确把握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可能一蹴而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纠正“四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决不能有松口气、歇一歇的心态,必须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下去,一年一年抓下去,积小胜为大胜。我们要努力做到坚定决心防反弹,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复发;明确标准防变通,做到一个声音喊下去,一个要求管到底;厘清责任防推诿,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只有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真正把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才能稳步推进作风建设,进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山东聊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宝泉

  争当反对“四风”的模范

  “纠正‘四风’,向我看齐”,在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有这样的信心和魄力,让自律与他律同举,正人与正己并行。

  强化宗旨意识,恪守为民情怀。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胸怀百姓、肩担道义,顶住压力、破除阻力,严惩腐败者,不偏不倚、客观公允,才能真正扫除各行各业的“四风”顽垢。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梳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此,聊城市纪委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阳光低保”等一系列关乎民生的行动。实践证明,只有扎根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感到诚意,看到成效,才能取信于民,破除“四风”。

  强化担当意识,坚持务实求进。纠正“四风”,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务实担当,拧螺丝、钉钉子,力戒形式主义。务实担当就是要剔除“自保”思想,突破圈子,忽视面子,为了群众利益,敢于唱“黑脸”,不怕丢“乌纱”,说了的话敢认账、做了的事敢承当、发现了问题敢亮剑,有破有立,下决心、下力气整治沉疴顽疾。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敢担当,还要会担当,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在理顺体制机制上要结合地方实际,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更加强调威慑力,一抓到底,对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者,讲有言在先,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问责一起。今年1月至8月,聊城市查处“四风”问题198起,处理279人,对1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保持了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强化正己意识,保持清廉本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四风”问题无孔不入,危害严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坚守底线、保持本色。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到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无不彰显了监督者向自己亮剑、解决“灯下黑”问题的信心与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规范言论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严明政治生活,提升队伍正己意识和纪律观念;防微杜渐、重细抓小,切实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生活细节上,坚决杜绝借权谋利、骄奢淫逸,力戒享乐主义;围绕权力运行和决策、执行关键环节,梳理排查风险点,制定内部管理监督防控措施和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等问题;对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扫除,把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保证队伍的纯洁性、坚定性、执行力和威慑力。聊城市纪委为此开通两个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网络举报平台,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队伍“四风”问题、违规执纪行为、跑风漏气现象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努力争当纠正“四风”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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