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1期

社论

新年献词

 

中央精神

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王岐山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

 

专题

中国反腐2014

深化改革——为反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严明纪律——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

正风肃纪——让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强化巡视——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重拳惩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追逃追赃——誓令外逃贪官梦断天涯

严抓严管——看护“树木”长成“林”

正人先正己——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2014年反腐“关键词”

 

时评

领导干部的幸福感源自何处

既要“领”也要“导”

缺什么不能缺精神

精心安排的亲民秀为何演砸

只畏其果不如先畏其因

莫把正常当异常

 

理论

感悟与启示

立破并举促改革与反腐双轮驱动

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多重加力强化党的意识

明确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作风建设要“严”“细”“长”

形成持续高压反腐新常态

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德治内涵

必须突出打铁自身硬特点

 

经验

河北:扎实推进办案体制机制改革

工信部:巡视形成新震慑

四川:着力打造反腐铁军

审计署:“两个责任”共担并进

咸宁:深耕细作开展作风建设

日照:廉政谈话润物无声

 

警示

2014年典型案件警示录

反腐新词

 

天下

中国反腐败赢得国际社会积极评价

 

新风

病树治,万木兴

领导者的气场

田园婚礼也时尚

给群众一张“好看”的脸

“沉甸甸”的谢意

一盒巧克力

 

文苑

匆匆华年新常态

别太追求面子

时间随想

身边的变化

2014年典型案件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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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庆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时任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对万庆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让不收手者付出代价

  在中央三令五申、重重禁令强力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万庆良在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多次出入私人会所,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还到会所里面大吃大喝,可谓顶风违纪的典型。这反映出,“四风”病根未除,还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远没有解决。中央多次强调,现阶段纠正“四风”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那些企图钻空子、搞变通的人来说,只有知止、收手才是正确的选择,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童名谦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童名谦在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权责对等不是空话

  童名谦是党的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而获刑的省部级干部,也成为履职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有责必担当,这不是一句空话。如果说廉洁自律是底线,履职尽责就是义务,领导干部既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漠视责任。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那些平时不干事、不担责,发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人,除了要从位子上下来,还要受到更严厉的责任追究。

  赵智勇、张田欣

  2014年7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分别通报了赵智勇、张田欣接受审查的情况。

  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赵智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智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田欣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田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连降七级、连降四级的“断崖式降级”,释放出我们党执纪必严的信号。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在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接受比普通群众更严格的约束。赵智勇、张田欣二人虽没有涉嫌违法犯罪,但违反了党的纪律。中央从严治党态度坚决,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也决不手软。辛辛苦苦从基层一步步走到副省级的位置,却因为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使个人的奋斗付诸东流,更辜负了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这警示党员干部,别再抱着“只要不违法就可违纪”的错误想法,一旦越过纪律红线,就将受到严惩,真等到那时追悔也无用。

  赵少麟

  2014年10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退居二线不代表“平安到站”

  赵少麟早在2006年便卸任江苏省委常委、秘书长一职,被调查时退居二线已达8年。退居二线仍被调查,说明反腐没有时间界限,离任不意味着能逃脱法纪的追究。曾几何时,一些人认为把自己的问题掩盖到退休就是“平安到站”,与之伴随的是领导干部腐败的“59岁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老老虎”被揪出并被绳之以法,毫不留情地击碎了这些人的美梦。无论在位还是退休,无论一线还是二线,只要有违纪违法问题,就必须接受调查、受到追究。因此,为避免晚节不保,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永怀戒惧之心,做到敬终如始。

  毛小兵

  中央纪委对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毛小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毛小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盯紧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

  毛小兵成为十八大后被调查的省委常委中首位“65后”。年轻有为,曾是贴在毛小兵身上的耀眼标签,然而,其政治前途却随着被立案审查戛然而止。在年轻干部的培养方面,党和国家倾注了大量心血,也正因此,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直至担任要职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伤害更大,也更加令人痛心疾首。中央多次强调,对那些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只要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坚决查处。这警示党员干部,无论走了多远、身居何位,都不能忘了从政之初的理想抱负,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

  魏健、曹立新

  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5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动真格防止“灯下黑”

  在2014年查处的党员干部中,魏健和曹立新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这很大程度上源自他们中央纪委干部的身份。作为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纪委被不少人认为是“查别人的”,而此次“向自我开刀”,充分表明了中央纪委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自我净化的决心。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循的不二铁律。正人先正己,作为执行党纪党规的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方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执纪者违纪违法,不仅不会受到“特殊照顾”,而且要依据党纪国法严惩。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宋林

  2014年,时任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帅廷,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孙兆学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莫忘国企政治责任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国企负责人无视党纪国法,大肆贪污腐败,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主义公有经济,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政治本色”,从严治党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作为国企负责人,必须坚定党的观念,严守党的纪律,决不能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在带头坚持廉洁自律的同时,国企负责人还要严格管理带好队伍,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只有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国企这艘巨轮才能航向不偏、迎风破浪。

  “裸官”贪腐

  2014年,“裸官”成为被重点整治和清理的对象。“裸官”虽不等于贪官,却属于腐败的高危人群。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检查,他就是“裸官”贪腐的典型。曹鉴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为妻子、孩子和自己办理了港澳居民身份证,却一直在广东工作和生活,并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务,也正是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他大肆贪腐。

  严防“裸官”变贪官

  强力整治“裸官”,是从源头上彻底铲除腐败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国家培养的领导干部,却把配偶、子女甚至财产转移到国(境)外,本身就是政治忠诚度不高的表现,而一旦“裸官”成为贪官,势必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损害党的形象,带坏社会风气。因此,全面清查、限制提拔“裸官”,乃是必行之举。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既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要做出选择、有所放弃,自觉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家族腐败”

  2014年10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通报剖析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此案涉案党员和公职人员43人,张洪亮的妻子、女儿、妻兄、妻弟、妻妹均牵涉其中。最终,张洪亮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山东省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洪亮的妻子、女儿等亲属也因涉案分别受到法纪处理。

  看住管好“身边人”

  张洪亮之妻子、女儿伙同其收受贿赂达255万余元,占张洪亮受贿案值近1/3,家人合伙贪腐的严重程度令人咂舌。值得注意的是,“身边人腐败”问题在2014年的中央巡视反馈中也频频出现。纵容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敛财,以配偶、子女为中介和企业老板搞权钱交易,当一家人都站上了贪腐之船,待它倾覆时只能落得两手空空、妻离子散。为防止悲剧重演,领导干部须按照法纪规定和道德约束严以律己、严管家人,真正做到修身齐家,用严格的家规和良好的家风守廉。(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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